明慧周刊 第699期 2015年6月4日 详细内容 【时事新闻】 近百位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呼唤良知、解体迫害 中国大陆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 海外学员证实大法、讲真相摘要 【大陆综合】 大陆综合消息 严正声明 世人觉醒 人心与因果 【时事评论】 针对法轮功信仰者大规模酷刑罪,江泽民必须承担罪责(2) 【修炼园地】 从思维模式上否定旧势力 起诉元凶 顺应天象 体会到向内找的玄妙 中小城市应重视对农村讲真相 去掉根本执著 真正修炼自己 【修炼交流摘录】 【时事新闻】 近百位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近日,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把江泽民绳之以法,尽快结束这场已经历时16年的迫害。5月28日以来,明慧网至少收到92位法轮功学员诉江的消息。      安徽省安庆市16名法轮功学员(吴俪华、斯淑娴、王乃蕴、安玉琴、吴友发),其中14人是妇女,近期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等罪行。      这些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些年直接迫害的是当地派出所警察、国保警察、社区人员、单位等,他们都是屈服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但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因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而且控告江泽民,还可以给被其胁迫、利诱参与迫害的人改过的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      吉林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许传林、郑明霞夫妻,梁宝范、刘俊梅、梁晶一家三口,王文君,关辉,杨明艳),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      河北三河市法轮功学员马维山(75岁)、王悦(78岁)夫妇,还有王莲双(代表本人和儿子王占青),五月二十五日先后来到三河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涉嫌触犯“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行,请求三河检察院转呈最高检察院,依法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由于三河检察院人员的无理阻拦,马维山、王莲双不得不去三河邮局,把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三河检察院。五月二十六日,马维山向北京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公安部,河北高法、河北人大,廊坊检察院、廊坊法院等部门,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王莲双于五月二十七日,向上述等部门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河北省张家口市法轮功学员王好军、葛海斌、任巧玲、汤亚贤、申晓杰五月十九日下午,起诉前中共头子江泽民,通过邮局快递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五月二十二日,原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员工王心宇、中煤张家口煤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庞晓森把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局快递寄到最高检察院。王好军(赤城县工商局原副局长)和妻子梁瑛曾数次被非法抄家,王好军先后五次被警察绑架,四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劳教两年,受到肉体与精神上的迫害;梁瑛被非法判刑五年,遭受了长达十多年的肉体和精神迫害下,于2010年5月14日含冤离世。      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杨鸿雁女士与母亲赵玉英,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运动,侵害及剥夺了控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权等多项基本权利,造成控告人十六年来遭受种种迫害:绑架抄家、非法通缉、流离失所、非法关押、毒打、殴打、撞墙、火烧炮烙、老虎凳、关小号、威胁、恐吓等。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马廉晓和董敬哲母女,于5月25日~27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诉厅以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马廉晓,68岁,遭非法抄家2次、非法拘禁4次、非法判刑1次(8年),在沈阳市看守所和辽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中被狱警注射不明药物,至今无法正常行走。      江西法轮功学员陈宝芝及妻子张园珍五月二十七日共同控告江泽民给他们及家庭带来的十几年的灾难,要求中国司法将江泽民绳之以法。陈宝芝,原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公司职工,先后三次遭江氏集团绑架、诬陷、非法判刑,二零零一年十月份,在江的嫡系中共“六一零”头目、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插手下,被非法判十一年,在江西省豫章监狱遭受各种酷刑迫害,牙齿被打落四个,右耳失聪,右肋骨骨裂,肝脏严重受伤,双臂、双手丧失功能、下肢行走困难,多次摔倒,腿部时常抽筋,过了几年才逐渐康复。      原湖南省冷水江市钢铁总厂子弟学校一级教师、中学教务主任李树平和妻子刘小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通过邮局快递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      辽宁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善良农民李文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鞍山市铁东区站前派出所警察崔华中、于振富等绑架、刑讯逼供,编造假证非法判刑四年,至今在沈阳监狱城遭迫害。李文忠的妻子秦素波近日控告元凶江泽民。秦素波女士说:“我丈夫李文忠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曾为本村自费修道,别人求帮忙,他认可自己活不干,也去帮别人,周边十里八村的人都很赞扬他。就这样的好人却被送去冤狱到现在已近三年了。”      四川省德阳市邮电局职工、经济师龚星灿女士五月二十九日控告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犯有反人类罪、灭绝种族罪、酷刑罪、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龚星灿因修炼法轮功,在多次被非法拘禁,两次被非法劳教,三次被劫持在洗脑班,五次被非法关押,被迫害致伤残;她身患癌症的丈夫被市领导、610人员、双方单位、派出所、国保队、居委会多次施压威胁,所谓的“敏感日”更是不分白天黑夜的上门或电话骚扰,于二零零三年正月含冤离世,年仅三十三岁。      河北唐山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杨凤玖,五月二十六日将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给位于北京的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杨凤玖是优秀科技人才,曾获多个奖项。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杨凤玖多次遭绑架,受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劳教。杨凤玖在控告书中说:“我本人因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而受到江泽民违法政治运动的迫害。”      黑龙江哈尔滨市原局级干部张志远,已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给北京最高检察院。张志远是哈尔滨市纪检部门公认的局级廉政干部,年年被评为廉政模范。由江泽民一手挑起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端迫害,造成了对当时年已六旬的张志远先生从精神到身体无法承受的严重伤害。      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贾乃芝女士,五月二十五日以快件和慢件两种邮寄形式,将一份刑事控告书寄给位于北京的全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令她七次被绑架,遭拘留、劳教、判刑,累计冤狱十多年,丈夫被迫离婚,母亲含泪而死。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方彩霞,四十八岁,一九九九年十月遭中共绑架、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一月始,被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三年零三个月,关小号、坐铁椅,致使臀部皮肉剥离。二零零九年四月,方彩霞被注射不明药物,再次遭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一年半,强迫从事重体力劳动。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方彩霞已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去最高检察院。      辽宁丹东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张紫阳,近日向凤城市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在对他的迫害中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偿还多年来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家庭破散的损失、亲人遭受痛苦的损失。      吉林市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守生,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运动,侵害及剥夺了控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权等多项基本权利,造成控告人十六年来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摧残。      吉林市军队转业干部白鹤,已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给北京最高检察院。白鹤、男、蒙古族、1971年出生、被迫害前系部队军官,在这场长达十六年的迫害中,遭过多次绑架和非法关押,身心受到伤害。      甘肃省金昌市居民曹芳,五月十八日通过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运动,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等,给包括她在内的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造成巨大伤害。现年六十一岁的曹芳,共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行政拘留一次,非法刑事拘留二次、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四年,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      甘肃庆城县庆城镇六十四岁的韦雪玲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起诉状。      原重庆某部队正营职军官杜汉文,五月二十四日正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投书,状告启动和主使残酷迫害包括他在内的数以千万计法轮功学员的恶首凶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全面迫害法轮功,作为军人的他同样也难于幸免,先后多次被非法劳教、关押、体罚、抄家等。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李向东,男,四十七岁,近日控告江泽民,望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李向东曾被原工作单位重庆无线电三厂无理除名,被非法抄家三次、行政拘留二次、刑事拘留三次、劳教一次(一年九个月)、判刑一次(十五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非法洗脑六个月。      江苏省连云港市法轮功学员姚兴英、袁春莉母女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已于五月二十七日寄往北京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袁春莉在诉状中说:控告人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一次(刑事拘留)、劳教二年,给控告人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      居住在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的阮羡俦,今年四十五岁,国家公务员,因为修炼法轮大法,遭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不法人员施加的牢狱迫害,非法拘留五次、两次非法劳教(共五年)、非法判刑四年,极尽身心摧残和凌辱,并遭经济损失达百万元,因此,阮羡俦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控告恶首江泽民,以期得到司法公正。      广东省茂名市教师吴永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诉状。吴永坚,男,1972年出生,大学文化,原广东省茂名教育学院教师,曾被非法抄家至少五次,被非法拘留至少四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被其它形式的非法拘禁至少两次(包括拘传留置等),被非法判刑一次(七年),长期被非法监视居住(时间无法统计),被非法开除工职,被非法骚扰(包括上门骚扰、到工作单位骚扰威胁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等)。至今仍被非法监听电话、被人为制造社会歧视,致使无法正常修炼、生活和工作。      广东省恩平市法轮功学员梁青莲遭毒打、侮辱、用针扎十指、打毒针等各种酷刑,九死一生。五月二十七日,六十三岁的梁青莲控告江泽民。      云南法轮功学员吕俊霞女士,今年四十岁,原是昆钢龙山矿托儿所教师,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警察两次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吕俊霞女士通过邮局快递(EMS)把“刑事控告书”寄往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      目前,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纷纷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此举引起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恐慌,甘肃金昌市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警察竟然在邮局公然绑架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樊永成、王泽芳、王永芳一起到甘肃金昌市邮局邮寄王泽芳一家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新华、龙首公安分局国安科代宝吉和金川区北京路派出所绑架,刑事控告状被截走。    呼唤良知、解体迫害   一个旨在营救法轮功学员遗孤的横穿美国单车之旅“骑向自由”(Ride to Freedom)定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展开。参加者是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印度、南美、俄罗斯、阿根廷、伊朗、阿联酋、匈牙利、新加坡等国的青少年。五月三十一日,部分骑手汇聚在洛杉矶旅游胜地圣莫尼卡码头,表达他们的心声:通过骑单车呼吁全世界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来自密歇根州十八岁的Annie Chen是车队的队长,她说:“我们要从洛杉矶骑到华盛顿特区,大约三千英里行程。我们不是专业骑手,但是我们相信信仰自由,我们应该为制止在中国发生的迫害尽一份力量。”      美国国会众议员鲁文索(Alan Lowenthal)发信向“骑向自由”表示支持,称赞年轻骑手关心中国人权和信仰自由“值得称道”。联合国协会洛杉矶分会会长、资深制片人琼‧柯林斯(Joan Collins)参加了三十一日的启程仪式。她说自己五岁时家里出事,父亲被带走,可她无法想象仅仅因为信仰原因而失去父母的滋味。柯林斯说:“你们让全世界都看到:谁也不能控制人的思想。”      第七十四届美国广播电视文化成就奖——皮博迪奖(Peabody Award)颁奖典礼,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晚在纽约曼哈顿华尔街举行,全球一千多位广播电视及传媒学术界精英出席了盛会。揭露中共政权大规模活体强摘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真相纪录片《活摘》(Human Harvest)荣获纪录片大奖,成为颁奖晚会热点。对《活摘》获奖的原因,皮博迪奖评委会副主席佛雷德·杨(Fred Young)指出:“因为影片展示的内容跟每个国家的人都有关系。”佛雷德表示:读这影片简介时,自己还不信世上会有这样的罪恶,因为这实在匪夷所思;可看过后,我完全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存在。      加拿大新唐人电视台负责人Joe Wang说,“该片从一千二百部参赛影片中脱颖而出,获得包括原《时代》总编、大学传媒学院院长、资深CNN评论员和CBS制作人及著名记者等影视传媒和学术界权威在内的十七位评委的一致推崇,这反映出西方主流社会开始对活摘罪恶深切关注。”      五月十八日,曾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国会议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接受了新西兰电台(Radio NZ)主持人华莱士·查普曼(Wallace Chapman)的专访。访谈中,乔高以详实的证据,详细揭露了中共盗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系统杀害他们的罪恶。乔高说:“我们有三十三种不同类型的证据表明,这种事情(活摘器官并杀人)仍然在发生。我曾经做了大约十年的检察官,我确信证据确凿!活摘器官的事情仍在发生着。不要让任何人在新西兰告诉你说没有这回事!因为它实实在在地发生着。”      澳洲SBS电视台Dateline专题节目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播放了关于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贩卖的《活摘》(Human Harvest)纪录片后,三位华裔作家分别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揭露中共活摘器官罪行,并一致表示:只有解体中共,才能制止活摘器官!盛雪女士说:“今天已经有足够的事实证据摆在了世人的面前,如果任何一个政府、任何一个国家的议会在这一点上再装聋作哑的话,那么他们必须要负起受整个历史谴责的责任!当时我就在想,在现代人类社会当中发生着这么一个巨大的罪恶,真的是对所有人良知的一个挑战。(对于)这种(活摘器官)罪恶,一个人你哪怕说你一开始不相信,你不完全了解,(但是)当你知道的时候,你就应该首先有一个立场:我要调查去!对吧。我要去调查这个罪恶是不是真的。这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不光是中国人都应该有的基本立场。”      四月十五日及十六日,澳洲两大商业电视台Foxtel和Network Ten在其新创建的收视率颇高的生活类节目Gogglebox Australia中再现澳洲电视观众观看SBS电视台播出的有关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纪录片《活摘》时的实况,历时约六分钟,真实记录了澳洲公众了解中共暴行后的感受。刚刚过去的两周,澳洲墨尔本法轮功学员利用周末,在市中心的城市广场和省立图书馆分别举行了集会和征签活动,向市民和游客进一步揭露中共活摘器官黑幕。澳洲著名古典钢琴家和作曲家马丁(John Martin)先生在签名后表示:“如果我们无法为世上的所有人争取到人权,这个世界就没有和平。在我们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获得一份和平的生活、一个独特的存在方式之前,我们这个世界就无法拥有真正的幸福快乐。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人在同一个太阳下拥有同样的权利。”他说:“虽然我对(活摘器官罪行)还了解得不多,但很显然在中国发生了非常可怕的事情。在过去的很多年来,中共对许许多多侵犯人权的可怕事件负有罪责。”      五月二十三日,德国和法国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在著名景点德国黑森林缇缇湖(Titisee)举办了法轮功信息日,向各国游客派发了大量的不同语种的真相资料,传播法轮大法的美好,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人权与民主机制委员分会的主席马迪·夏尔马女士(Madi Sharma)向法轮功学员表示声援。她十分欣赏和支持法轮功学员十几年来坚持不懈地平和地告诉人们真相。她鼓励法轮功学员继续做下去,“我希望他们能继续为自己作为中国社会公民的权利进行抗争。不要放弃,继续抗争。因为沿着这个方向做下去,就会是值得的。”      欧洲议会议员董纳·克兰先生(Tunne Kelam)来自爱沙尼亚,他在很多场合都支持和关注法轮功学员的处境。在庆祝的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二十三周年的日子里,他表达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敬佩。克兰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很佩服这些(法轮功)修炼人的毅力和道德勇气,他们在用和平的方式表达他们的理念。”作为曾在前苏共统治下为争取自由和民主而抗争的爱沙尼亚民族英雄,克兰先生一直在关注法轮功的活动,他要求中国当局还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把法轮功作为对人民的健康和思想有帮助的事情。”    中国大陆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镇法轮功学员董绍太,在结束七年冤狱的一个月后,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四岁。董绍太生前曾多次被中共“610”人员、警察关押在洗脑班、看守所、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四川德阳监狱、阿坝监狱等邪恶黑窝里。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董绍太被四川双流县万安镇警察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双流县看守所十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在四川德阳监狱(后转入阿坝监狱),期间多次因病危被送入四川金堂监狱医院抢救,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走出阿坝监狱时已经是心、肺等很多个器官衰竭,行动、说话吃力。      山东济南法轮功学员于桂芳与女婿遭非法庭审。于桂芳女士被超期羁押已超过十个月,迫害得严重高血压并数次出现心梗危险,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非法开庭不多久,六十八岁的于桂芳晕倒,庭审暂时取消,法官宣布下一次将在看守所开庭,并不允许家人旁听。杨峰的妻子陈冰囡今年初被非法判刑。      云南省宜良县法轮功学员王进仙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在家中再次被国保警察绑架。这离她结束第二次冤狱不过才一个半月。王进仙现年六十岁,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狱七年。      辽宁葫芦岛兴城市法轮功学员郭春占,屡遭非法关押迫害,于2015年4月30日凌晨三点含冤离世。在沈阳监狱城关押期间,郭春占经历电棍电、开水烫、用螺丝刀起结痂、用打火机擀肋骨、用约束带死勒心脏部位等种种酷刑的折磨,导致后背皮肤坏死、牙齿被打掉,内脏器官出现多种病变。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大法弟子张金忠,曾遭冤判四年,在天津第一监狱被包夹犯人殴打致疯,后又遭一年半劳教迫害,心灵和身体的伤害,生活的艰辛,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时离世,年五十八岁。    海外学员证实大法、讲真相摘要   每年五月的最后一个周一,是美国联邦法定节日“阵亡将士纪念日”,全美各地社会团体和民众在这一天举行游行活动,纪念这个特别的日子。五月二十五日下午,维吉尼亚州瀑布教堂市(Falls Church)举行了游行纪念活动,法轮功队伍获颁“最佳花车奖”。在参加游行的七十个团体中,由大华府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组成的队伍是唯一的华人团体,舞龙队员龙腾虎跃,腰鼓舞令人振奋,法轮功功法宁静祥和,赢得聚集在街道两边民众的喝彩。      五月二十三日,加拿大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参加了新西敏市海阅节国际游行,受到民众热烈欢迎。新西敏市海阅节组委会总监Gerda Suess女士再三表示,衷心欢迎和感谢法轮功学员参加海阅节国际游行。Paj Buri先生是游行总裁,他在主席台对法轮功学员的游行队伍招手致意,他表示,海阅节游行给每个团体一个向社区展示自己理念的机会,同时也给社区带来很多欢乐。“法轮大法非常美好,他们与众不同,特别是腰鼓队很美,与众不同,我很喜欢。我知道法轮大法,他们成为了一种社区的精神。”      五月三十日,蝉联七年冠军的澳洲悉尼法轮功团体在悉尼最大城镇——黑镇(BLACKTOWN)的市庆节游行中再度赢得各界观众热烈欢迎。从二零零零年至今,法轮大法团体已十六次被邀请参加该庆祝活动,并且几乎年年都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鼓励和嘉奖。法轮大法队伍经过主席台时,主持人向观众热情介绍法轮大法和其基本修炼方法……主席台上坐着的市长等贵宾们都报以热烈的掌声并挥手致意。几位贵宾在走下台时,还向法轮功学员表示了他们的感谢和赞美。市议员托尼(Councillor Tony Bleasdale OAM)先生表示:“法轮功在游行中表现得非常出色,真正展现了他们对黑镇市的贡献。他们实在是一群很好的人,并把真、善、忍的美好展现给我们的社区。”      二零一五年五月,值此“世界法轮大法日”之际,美国密西根州法轮大法学会收到七封来自美国密西根州参众两院政要颁发的特别褒奖感谢信(Special Tribute to Falun Dafa),恭贺世界法轮大法日。每一封感谢信都详尽的介绍了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二年开始,由创始人李洪志大师向公众传播,通过口耳相传成千上万的中国公民获得了更好的健康和精神福祉;以及目前已经洪传世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为各个民族的民众带来更健康、更美好的生活。密西根州东兰辛市市长纳森·普雷特(Nathan Triplett)颁发褒奖令,宣布五月十三日为东兰辛市“世界法轮大法日”。      为祝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二十三周年及欢庆第十六届法轮大法日,纽约市议员及多位区长郡长发来褒奖贺信,祝贺这一盛事。纽约市布碌伦区(Borough of Brooklyn)区长Eric Adams颁发褒奖,赞扬法轮大法给人们带来的福祉,并宣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为布碌伦区的法轮大法日。    【大陆综合】 大陆综合消息 ◇541位法轮功学员五月份被绑架 105人被冤判   据明慧网消息统计,2015年五月份,遭绑架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541人,被冤判105人,遍布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1-5月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共有1991人,非法判刑351人。      绑架人数最多的省份(直辖市):吉林省63人,山东省62人,北京市49人,四川省43人,江苏省39人,辽宁省38人,黑龙江省28人,湖北省22人,河南省21人,河北省19人,山西省19人,等等。      绑架人数最多的城市:长春市32人,潍坊市22人,徐州市18人,大连市17人,昆明市16人,晋中市15人,吉林市15人,资阳市13人,武汉市10人,萍乡市10人,唐山市10人,苏州市9人,济南市8人,等等。    ◇拦截诉江 甘肃金昌市警察知法犯法   目前,中国各地法轮功学员纷纷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此举引起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恐慌,甘肃金昌市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警察竟然在邮局公然绑架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上午,甘肃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樊永成、王泽芳、王永芳一起到甘肃金昌市邮局邮寄王泽芳一家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新华、龙首公安分局国安科代宝吉和金川区北京路派出所绑架,刑事控告状被截走。下午,法轮功学员汪玉康父子俩在邮局邮寄刑事控告状时,也遭绑架,刑事控告状被截走。      法轮功学员依法控告迫害他们的元凶江泽民,是行使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合理合法。中共最高法院近期也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宣称: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并称该意见于五月一日起施行。      金昌警察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显然与此规定背道而驰,是在剥夺公民依法诉讼的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是对受害者的再一次伤害,是在公然犯罪。    ◇快递可多渠道投递   日前,甘肃金昌市不法警察竟然在邮局公然绑架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的法轮功学员。我从事过快递工作,想和同修交流快递如何投递、投递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些特殊情况的同修邮寄时不想留电话是可以邮寄的,一般的快递员不是要求你必写电话,我们快递员收件时寄件人不写电话是常有的事情。最近,我注意到明慧发表的回执单用邮政快递的比较多,现在的快递公司很多,而且到北京快慢几乎一样。也不用担心快递公司送不到北京。在中国几乎大中小城市、县城、乡镇,所有的快递都有快递点,稍微留心一下,每天都有五六家快递经过我们住的小区或者附近。      邮寄快递可以不用到邮局或快递点,在我们居住区附近就可以邮寄的,见到快递员都可以投递。快递员的派送收件一般是上午九点至下午六点多,快件多的时候到晚上八九点,每个快递员随车都有邮寄单子和包装。有时候大的节假日快递公司要求收派员当面检查快件,主要是检查是不是刀具液体毒品之类,对于信件复印件之类快递员根本不看。在此建议同修邮寄控告书时就近投递,多渠道投递。      这里给大家列出几个常见快递公司:申通、中通、圆通、百世汇通、韵达、天天快递、宅急送等。    严正声明   本周二百五十三名大法学员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世人觉醒   本周七十名觉醒世人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澳洲两大电视台再现公众观看《活摘》实况   (明慧记者穆文清澳洲珀斯报道)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及十六日,澳洲两大商业电视台Foxtel和Network Ten在其新创建的收视率颇高的生活类节目Gogglebox Australia中再现澳洲电视观众观看SBS电视台播出的有关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纪录片《活摘》时的实况,历时约六分钟,真实记录了澳洲公众了解中共暴行后的感受。据统计共728,000人观看了这期节目。      共产党将屠杀无辜者商业化      Kidd一家被《活摘》纪录片揭露的暴行震惊。小儿子罗杰(Roger)说他早就听说过中国有一个叫做“移植旅游”的产业,但一直把它当谣言,谁知竟然是真的在发生这样的事情。罗杰的母亲詹妮特(Janet)认为这暴行与希特勒对犹太人进行的大屠杀没有什么区别。Angie看到片中介绍中共贩售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价格一幕时,一针见血的指出:“这与希特勒的大屠杀完全一样,只是共产党还将其商业化了。”      “你能想象他们被摘取器官时的痛苦吗?”      纪录片中法轮功学员作为受害群体和警察的目击证词触动着每个观众的心灵。他们有的感到愤怒,有的脸上写满无言的痛苦。詹妮特了解到法轮功学员是主要受害群体后,对家人说:“共产党想持续他们的谎言统治,法轮功坚守真(善忍)。”罗杰说:“坚持真就与共产党相反,共产党就将其视为威胁。”      从警察的目击证词中了解到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不打麻药时,Yvie问同伴Angie:“你能想象他们(法轮功学员)被摘取器官时的痛苦吗?”      “你可以谋杀其人,但你谋杀不了他们的信仰”      看到片中说中国每年移植器官在万例以上,而登记愿捐器官的人只有三十七人。Mick说:“一年一万例移植,只有三十七人登记捐献,背后一定有黑幕。”      看到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的祥和场面,詹妮特对家人说:“人们从二战的经验应该已经知道,你可以谋杀其人,但你谋杀不了他们的信仰。”      Angie颇为了解法轮功真相,他告诉同伴说:“法轮功不只是宗教,更是一种生活方式。”但是就这样平和的一群人,他们当中“有人会在一夜之间被(中共当局)掠去活摘器官。”    人心与因果 参与迫害 政法人员遭报应 求助律师   (明慧通讯员大陆报道)一位中国大陆的维权律师长期致力于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最近他接到了多个原政法系统人员的求助电话,委托他作他们的辩护人。      为政法人员作辩护,对这位律师来说本不是新鲜事。他曾为上访的退役军人和警察打过官司,中共在这些曾经的专政工具失去利用价值后,兔死狗烹,过河拆桥,使这些退役军警生活艰难,走上了前仆后继的上访之路,结果过去的“维稳”者成了被“维稳”的对象。      然而这位律师最近接到的求助电话,均不来源于以上对象,而是来自于最近频频落马的政法系统官员、警察,而且还是在这位律师调查法轮功案件时,对律师进行威胁、刁难、跟踪、阻挡甚至拘禁、殴打律师之徒。      知情者说,当初这些人权势在手时,是多么气焰嚣张啊!刚刚落马的黑龙江黎明监狱监狱长王亚罗,就曾在这位律师前去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对着律师咆哮道:“你知道法轮功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吗?!这是敌我矛盾!他们都是阶级敌人!你要注意立场!”并马上给北京市司法局打电话,通过司法部门向律师施压。      此一时,彼一时。这些原政法人员,当初甘当中共马前卒,积极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善恶有报”的劝善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对正义律师竭尽打压之能事。如今恶报果然应在了他们的身上。当他们自己身陷囹圄时,想到的第一个求助对象,竟然是帮助法轮功学员的律师。      法轮功学员奉劝那些目前还自以为得势的公检法人员:以你们的前任为鉴,明辨善恶,善待法轮功学员和律师,为自己一条后路。      至于这位律师是否愿意接受委托、做他们的辩护人呢?这位律师摊开双手说道:“帮助被告人争取权利,本来就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可是,他们在任时整出来的法轮功冤案太多了,我实在是忙不过来啊!”    【时事评论】 针对法轮功信仰者大规模酷刑罪,江泽民必须承担罪责(2)   文: 人权法律协会(美国)      (接上文)      III根据国际法与中国法律的多项责任理论,江泽民要为法轮功所遭到的酷刑迫害负法律责任      如《看清江泽民和中共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一文所述,当一个群体或个人被定为“斗争”的对象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中共将在法律之外对其进行迫害。目的是逼迫该个人或群体放弃其信仰或团体意识,“投靠”中共并对该团体的其他成员实施同样的迫害手段。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信仰者实施“转化”或“强制转化”,也就是酷刑。拒绝被强制转化的成员则遭到加剧的酷刑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      早在1999年7月,通过一系列的标志迫害开始的部门文件,江泽民就下令(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思想转化。这包括1999年7月通过中共中央发布的转化修炼法轮功的党员的通知。[16]1999年8月6日,江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另一个文件,对《通知》中包括转化在内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和解释,以便更有效的强制转化修炼法轮功的党员。[17]1999年8月24日,江把他的命令扩展到了所有法轮功信仰者,无论是否党员。这里第一次强调了在反法轮功的斗争运动中转化的关键作用。参见《追查国际关于通过“转化”对法轮功修炼群体从精神和肉体实行群体灭绝的调查报告》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123。      如下所述,根据国际法与中国法律的多项责任理论,江泽民为法轮功信仰者遭到的大范围酷刑迫害负有刑事责任,其中包括(1)命令责任(ordering),(2)策划责任(planning),(3)教唆责任(soliciting or inducing),(4)协助煽动责任(aiding and abetting),(5)共同犯罪集团责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以及(6)指挥责任(command responsibility)。      1.命令责任(Ordering Liability)      命令责任是在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18]确立的一项责任理论。参见Krstic审判分庭判决p601;Akayesu,审判分庭判决p483;Blaskic审判分庭判决p281;Kordic and Cerkez,审判分庭判决p388.当一个掌握权力的人利用其职位说服另一人犯罪时就负有命令责任。Krstic审判分庭判决p601。根据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该责任需满足三个条件:      A.上级与下级的关系      根据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命令者与受命令者之间不需有正式的上、下级关系,但必须证明命令者有权力命令受命令者。Kordic,审判分庭判决p388.军事机构与民间的“事实上的”(defacto)以及“法律上的”(dejure)的权力者均可能负有命令责任。参见安东尼奥·卡塞斯(Antonio Cassese)《国际刑事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第230页(2008).      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七人中享有领导权。该常委控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则控制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则控制中共各地区的下属党委。在中国一党专政的体制下,这些中共委员会则指挥与控制着各自对应的中国政府机构,尤其是安全体系。另外,作为中国国家主席,他对中国所有国家机构也享有指挥与控制权。最后,作为军委会主席,江泽民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也享有指挥与控制权。因此,江泽民拥有命令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酷刑与迫害的权力。      B.命令的发布      命令在国际习惯法中(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的定义较广:一人命令、指挥或指示,从而说服、劝服、迫使、驱策另一人或一群人进行犯罪。相关的文件或说明是否被称为“命令”并不重要。[20]“命令”下达的方式也不必通过书面或其他任何一种方式。[21]“命令”一方面包括较为具体的指令,同时也涵盖较大范围的概括性指令。[22]命令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也就是说,就算明文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只要在当时的情况下足以构成命令即可。[23]命令是否被发布也可通过间接证据证实。[24]      命令不必直接发布给执行者。同上p282.此外,如果上级通过指挥链发布一道命令给下级人员,指挥链中的各级人员也可能为传达该命令而承担责任。参见Kupreskic审判分庭判决pp827,862.      若发布命令者意图该命令得以执行且知道该命令违法,或该命令分明属违法范围,则该命令不论最后执行与否,发布命令者均应承担责任。[25]      就江泽民而言,作为党内最高领导,江非法发布思想转化和其它酷刑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命令,从中央高层通过指挥链发布到省、市、地方等各级中共官员;后者则将该命令转达给洗脑班、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等处的公安、狱警等人员。该指挥链的核心乃是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六一零办公室。该办公室由江泽民在中央到各地建立,其宗旨便是策划与实施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违法暴力镇压(斗争)与酷刑折磨(转化)。成立领导小组以及六一零办公室的命令也是通过同样的指挥链传达的。[26]      另外,江泽民还命令散发各种针对法轮功的宣传资料给党内人士,包括政府中和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人物。其宗旨也是针对法轮功制造仇恨与恐惧,确使法轮功成为新的“公敌”,并成为严重侵权与虐待,包括酷刑的对象。结果是,中国各大导向性媒体均转载了这些宣传,确保法轮功作为党的敌人(及邪教)被施以迫害与酷刑。[27]      江泽民要求党内各级党员学习其命令,尤其是1999年6月讲话中发布的命令,也被各级遵守。迄今为止在中共各地网站上仍然刊登着各种消息,描述1999年全国各地党组织如何举办讲座、座谈会、研讨会学习中共中央传达的江要求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的命令。这些党组织随即对暴力迫害法轮功表示支持,并各自采取了各种手段推动反法轮功运动。[28]      这些命令传达到在全中国各地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处酷刑折磨中国法轮功信仰者的公安、狱警等人。参见《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之“案例分析:如何通过指挥系统直接操控对一个城市的迫害”。[29]      C.犯罪意识(mens rea)      犯罪意识取决于发布命令者的意识,而非执行者的意识。Kordic and Cerkez,审判分庭判决p388.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要求发布命令者“直接或间接意图让相关犯罪得以完成”Blaskic,审判分庭判决p278;Kordic and Cerkez,审判分庭判决p386;Stakic,审判分庭判决p445.      有时,表面合法的命令也会为发布命令者带来法律责任。在Blaskic案件里,被告下令属下对某些村庄开炮。随后,大批村民被屠杀。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审判分庭虽先以“鲁莽”(recklessness)标准判定被告罪名成立,上诉法庭却认定“鲁莽”的标准太低,因为“任何一个发布命令的军官都需承担刑事责任,因为犯罪的可能性是一直存在的。”据此,上诉法庭要求被告“知道有实质的可能性(substantial likelihood)会发生犯罪行为,再加上个人的意志因素,也就是接受、认可这个可能性的心理”。Blaskic,上诉法庭判决p42.上诉法庭继续认定,被告必须“意识到在执行该命令的过程中,犯罪行为实质发生的可能性(substantial likelihood)……而意识到这个风险却依然发布命令的举动,则必须被视为接受、认可了该犯罪的发生。”同上。由于Blaskic在发布有关命令时还要求部下不可进行犯罪行为,甚至要求属下辨认出那些容易犯罪的军士,上诉法庭判定,被告并没有意识到犯罪行为发生的“实质可能性”。同上pp346–48,443,465,480.[30]      对于江泽民而言,其直接想要强制转化法轮功信仰者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江要求属下对法轮功进行“斗争”施以暴力镇压的直接命令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因为斗争运动的最后一步就是强制转化,也就是对指定的迫害对象进行酷刑折磨。[31]此外,江泽民的意图也可通过他反复使用“公敌”和“邪教”等促使法轮功成为暴力镇压与酷刑对象的措辞得到证实。[32]江还努力使自己要求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的命令,以及他所编造的谣言与诽谤,不仅到达国内的忠实党徒,包括公安狱警等,还影响到外国领导人以及海外华人。[33]由此可见江泽民有意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酷刑迫害的范围。因此,他知道酷刑有发生的“实质可能性”——实际上是必然性——但是却完全接受了。参见Blaskic,上诉法庭判决p42.      2.策划责任(Planning Liability)      策划责任也是在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中确立的一项责任理论。参见Krstic,审判分庭判决p601;Akayesu,审判分庭判决p480;Blaskic,审判分庭判决p279;Kordic and Cerkez,审判分庭判决p386。当一人或数人在犯罪的准备和执行阶段进行设计与筹划时,他们将负有策划责任。根据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策划责任有两个因素:(1)犯罪的计划以及(2)直接或间接的犯罪意图。      A.犯罪计划       “当一人或数人为犯罪的准备和执行阶段进行设计与筹划时”,他们将负有策划责任。Krstic,审判分庭判决p601。犯罪计划的存在可以通过间接证据得以证实。Blaskic,审判分庭判决p279.。另外,与以下阐述的共同犯罪团体不同的是,策划可以由一个人来进行,并不需要策划者之间达成共识。[34]      江泽民的信和讲话充分证明了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酷刑的计划的存在。尤其是江泽民在1999年6月7日的讲话中,宣布法轮功问题乃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宣布成立“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以及610办公室。该讲话具有通过酷刑及其它犯罪手段,强制镇压、铲除法轮功的一切典型的计划特征。江泽民的具体计划包括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的决定、委任李岚清和罗干负责“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动全国所有媒体与宣传机构促使党内各级领导支持这场运动、将其讲话与指示传达给各级党内领导、政法委、党的宣传工具、人大和法院等。[35]      基于对(前波斯尼亚克罗地亚族领袖)Kordic(及其他领导人)定罪同样的迫害(波斯尼亚群体)命令与计划,江泽民为策划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酷刑折磨负有法律责任与Kordic一样,江发表了多次讲话将法轮功定为构成严重威胁及党的敌人,并且狂热地亲自计划、推动了对法轮功的酷刑与迫害。事实上,(与其他策划责任人相比)江泽民所负有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因为他并不是参与、推动了上级的计划,而是直接发动并且主导了整场运动。      B.犯罪意识(Mens Rea)      策划责任的意识状态要求与命令责任(ordering liability)的要求相同:犯罪者“直接或间接意图让相关犯罪得以完成”Blaskic,审判分庭判决p278;Kordic and Cerkez,审判分庭判决p386;Bagilishema,审判分庭判决p31;Brima and Others,审判分庭判决p766。此外,“知道在执行该计划的过程中有犯罪行为发生的实质可能性(substantial likelihood)”,也满足策划责任的必要的意识状态要求。Kordic and Cerkez,上诉法庭判决p31.      目前国际习惯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中仍未确定的是,无论策划的犯罪是否导致实际的罪行,策划行为本身是否可以定罪,还是只有在犯罪已经实施的情况下才能定罪。这个问题对于江泽民的策划责任而言并无影响,因为江泽民所策划的犯罪已经实施了。此外,有部分国际刑法专家认为,只有策划大型或严重的国际法律罪行(例如战争罪、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才能构成策划犯罪。[36]同样的,因为遭到酷刑迫害的法轮功信仰者至少数以万计,对江泽民而言这一要求也已满足。      由于策划责任的犯罪意识与命令责任的相同,如以上第III(1)(c)章节所述,江泽民也满足策划责任的犯罪意识。      (待续)      注:      [16]《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      [17]《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共产党员修炼“法轮大法”等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      [18]国际习惯法对所有国家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国际习惯法,最基本得到保护的权力包括群体灭绝罪、奴役或奴隶贸易,杀人或造成他人失踪,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长期的无理关押、系统性的种族歧视或一贯的严重侵犯国际认可人权的行为。中国法庭针对此类罪行的管辖权将在即将发表的另一篇文章中进行描述。      [19]有关“命令”,参见Ntagerura,上诉法庭判决p365;有关“指挥”,参见Blagojevic,上诉法庭判决第21页;有关“指示”参见Galic,审判分庭判决,p168;Brdanin,审判分庭判决,p270;Kordic,上诉法庭判决p28;有关“说服”参见Akayesu,审判分庭判决p483;Krstic,审判分庭判决p483;有关“劝服”参见Rutuganda,审判分庭判决p39;Musema,审判分庭判决p121;有关“迫使”参见Bagilishema,审判分庭判决p30;Semanza,审判分庭判决p382;Muhimana,审判分庭判决p505;有关“驱策”参见Kajelijeli,审判分庭判决p763;Kamuhanda,审判分庭判决p594。      [20]例如,在纽伦堡的“上级命令案”(High Command case)中,美国军事法庭裁定,有关命令是否被定为指示(directives)并不重要。只要他们是拥有权力者发布的命令,(比如军队上级),他们即是命令。参见上级命令案第651页。      [21]参见Blaskic审判分庭第281页;Kordic审判分庭第388页;Naletilic审判分庭第61页;Galic审判分庭第168页;Bradanin审判分庭第270页;Strugar审判分庭第331页;Mrksic审判分庭第550页。在Dostler案中,命令是以电报的方式收到的。      [22]参见二战后的Buck案。      [23]例如,在纽伦堡的“人质案”(Hostage case)中,美国军事法庭认为,命令的措辞不需要从字面上完全符合。命令被被告定为“强制性或自酌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被告授权了有关罪行。参见人质案第1230页。      [24]参见Blaskic审判分庭第281页;Kordic审判分庭第388页;Naletilic审判分庭第61页;Galic审判分庭第171页;Strugar第178页;Mrksic审判分庭第550页;Boskoski审判分庭第400页;Milosevic审判分庭第265页;Boskoski上诉庭第160页;Hategekiminan审判分庭第401页;Dordevic审判分庭第1871页。      [25]参见德国上级命令审判(German High Command Trial),《战争犯审判法律报告》(Law Reports of Trials of War Criminal)第12部第118到123页(1949);人质案(118到123页),KurtMayer案(98和108页),Falkenhorst案(18,23,29和30页),Hans Wickmann案(133页)。      [26]参见《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第三章。英文网址: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1/149952.html。中文网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30826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308314.html      [27]参见《看清江泽民和中共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英文网址: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6/150033.html。中文网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5/89-30854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5/89-308550.html      [28]同上。      [29]同上。      [30]值得一提的是,审判分庭判定被告有罪,其中一个原因是被告“使用有消灭含义的极端措辞”,例如“mop up”。然而,上诉庭却认为此类证据并没有说服力,因为有证人证词指出,这些词汇在军事用语中是“习惯性的”。Blaskic,上诉法庭判决pp549,558。      [31]参见《看清江泽民和中共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这最后一步就叫做“转化”或“强制改变信仰”。那些拒绝被“强制转化”的成员会遭受更加升级的暴力,在许多情况下,导致死亡。”)。      英文网址: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6/150033.html。      中文网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5/89-30854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5/89-308550.html      [32]参见《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第三章。      英文网址: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1/149952.html。      中文网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30826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308314.html      [33]参见《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第二章。      英文网址: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1/149952.html。      中文网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30826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308314.html      [34]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都只允许检察官以共谋进行群体灭绝罪进行起诉,而不允许以共谋进行战争罪或反人类罪进行起诉。      [35]参见《被告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中的作用和角色》(描述江泽民撰写的有关成立610办公室、委任其领导人、呼吁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的文件,同时描述这些文件的直接与间接受众群体)以及《看清江泽民和中共针对法轮功的斗争运动》(描述中国历史上的“斗争”运动、其所包括的行为与意义,以及总结江泽民在对法轮功进行的斗争运动中的角色)。      [36]参见安东尼奥·卡塞斯(Antonio Cassese),《国际刑事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第226页(2008)。    【修炼园地】 从思维模式上否定旧势力   文: 大陆大法弟子      作为大法弟子,我们都知道要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干扰,可为什么有人还是在走旧势力安排的路呢?我最近意识到,是因为有的时候我们的思维模式和旧势力是一样的,所以才总是落入旧势力的圈套。那旧势力是什么思维模式呢?      一、最典型的就是:只想改变别人,不想改变自己。      旧势力从根本上不承认自己有问题,所以不接受自己被正法,只想利用正法改变别人和保留自己想要的,甚至想左右正法。旧势力认为自己是宇宙中最优秀的生命,认为其他生命都是有问题的,应该在正法中纠正,否则就应该被毁灭。这种思路反映到修炼人身上,就是总认为自己修炼的很好,想安排自己的修炼道路,甚至指导其他修炼人的修炼,只想改变别人,不想改变自己。表现出来的就是总是向外找,不会向内找,和师父的要求正好相反。      但是他们自己不一定意识到这一点,因为有时是打着修炼的名义,正象师父指出的旧势力的表现形式:“正神的表现当然不会象低层不善的生命那样无所顾忌行恶,它们当然都是善的表现啦。可是这善是变异的,这善的背后有执著,也正因为其善的表现,制造障碍那是最能自欺欺人的。如果不是正法,这些事情真的很难突破的。”[1]      修炼人如果不注意向内找,就会被自己这种旧势力带来的伪善感觉所欺骗,自我感觉良好,但其实一直提高不上去。这也就是为什么有很多被别人认为是很精進的学员,最后反而出问题的原因。自我感觉良好,别人也看不出问题,但在另外空间可是看的一清二楚啊。      二、对别人极其严格,不肯原谅别人的过错      旧势力自救的手段就是毁掉它看不上的生命,而比它更高的生命也看不上它,也要毁它,所以它们自救的一切行为造成它们最终的自毁。所以在这次修炼中,旧势力也是把大法弟子的个人修炼看的最重,死死盯着我们修炼中还有的人心,如果不符合它们的观念或标准就要毁掉我们,不给改正的机会。和师父的洪大慈悲刚好相反,师父是一次又一次的给没做好的学员机会,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改正过来,继续在大法中修炼。      有的修炼人受旧势力这种思路的影响,对别人要求很严,抓住别人做不好的地方一味指责甚至打击。当同修状态不好,或受到干扰时,不是理解和同情,帮他排除干扰,而是一味的指责,或看不上。还有些学员,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做的也很好,所以觉得就应该对别人也很严格,总认为“我能做到这一点,你为什么不能?”其实这种思路也是旧势力的思维,也是一种妒嫉心的表现。因为每个人面对的修炼环境不同,还有看不见的因素(比如另外空间的承受)也不同,所以很难比较,用自己看到的那一点东西去比较,都是不准确的,片面的。任何一个修炼人在修炼中都会反映出执着和人心来,那是正常的,不能用自己的观念去评判、衡量同修。作为同修,应该相信他(她)最终一定会在学法、实修中把执着心修掉,而不是看不起同修,甚至否定同修的修炼形式。      三、掩盖自己的执着和问题,只修表面不修内心      很多同修,包括我自己,就是因为有这种思维的干扰,所以不会实修。只注重表面的改变,着眼于表面做的象个精進的修炼人的样子,却不自觉的掩盖着自己的执着和人心,没有针对这些坏东西下功夫去掉它,而只是在表面上下功夫,如一天看几讲法,一天炼多少功,一天做了多少大法项目,而没有认识到修炼应该是从本质改变那才叫修炼,那才真正在提高。      这种变异的思维也会反映到人间来。《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里记载了于道光讲述的一个故事:以前阴间所用的“业镜”,可以照出人一生中所做的善事、恶事,阎王以此来评判此人,决定他的下一步;宋朝之后,社会道德更趋低下,人们越来越学会伪装粉饰,那些隐匿在人内心深处而没有表现出来的罪恶,一般的业镜已经是照不透了。所以上天诸神合议,又专门增设了“心镜”,用来照那些伪君子。      大法弟子也在人间轮回,随着这种道德的下滑,我们的思维模式也在被污染,尤其是中国人,越来越学会了掩盖。很多中国出来的修炼人,遇到问题不是马上反应自己的执着心是什么,把它去掉,而是马上找理由,找原因来解释自己的问题,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在掩盖。时间长了养成习惯之后,只会修表面,装样子给别人和师父看,提高起来会很慢。      四、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比别人高明      旧势力都是些自命不凡的生命,觉得自己能够左右一切,甚至正法。因此它们安排了大法弟子的一思一念,所以它们的这种思维模式或多或少的都会影响到大法弟子。不少修炼人没有什么本事的时候,内心深处也会自命不凡,觉的自己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稍微做出点什么,或某一方面比别人强,就马上飘飘然了。旧势力这个时候还会安排一些人专门追捧你,夸奖你,让你越来越走向自心生魔的方向,直至毁掉你。      就像师父讲的:“而旧势力,我告诉大家,它们都是每一个层次上最突出的生命,被毁掉了,最有能力的,是最终那个旧势力的安排毁掉的,它的目地就是毁掉这部份为代价的。”[2]      作为一个被大法和师父亲自救度的生命,我们应该在师父和大法面前抱着谦卑、感恩的心,踏踏实实的从本质上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大法中来满足自己对名、利、情的变相执着,这才对得起大法的珍贵以及师父的无量慈悲。      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尽管旧势力对我们虎视眈眈,使我们在很多方面都做的不尽人意,但我们毕竟有师父有大法在,只要心中有法,听师父的话,就一定能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和干扰,走上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的大圆满之路。      个人修炼体会,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起诉元凶 顺应天象   文: 吉林大法弟子      大陆大法弟子起诉江泽民,这是天象变化,网上几乎天天有这方面的交流文章与评论文章。经过交流,大多数同修在法理上认识上来了,但也有同修认为自己没被直接迫害过,没什么可写的,是遭受过迫害的同修应该写的,在法理上没有认识上来。也有的是抱着怕心。      江泽民一手发动的长达十六年的迫害,公开诽谤师父和大法,作为大法弟子,我们自己能做什么?一切不都是师父在做吗?那么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不同时期邪恶迫害法时,我们能站出来证实法,维护法。      试想,从四二五, 七二零 ,到九九年十月份江泽民不知耻的诬陷法轮功,那时有很多大法弟子放下生死,去北京以各种形式证实法,为了说一句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而被上酷刑,被迫害致死,那时期能够真正走出去的大法弟子人数还是有限的。如果都能放下人心去护法,迫害就不会这么严重,或者发生不了。如果说是在初期不知道怎么做,一次次的错过机会,那么今天到了正法的最后了,该清算迫害的元凶了,正法中的天象变化是师父在主持,为救度众生而变化的,解体邪党、法办江泽民连旧势力都不敢反对的,它们都要做的,那我们还怕什么呢?我们控告、起诉江泽民,第一条就是还我师父清白,这不是我们真修弟子人人都应该做的吗?就这么简单的理。      在这场迫害中,全中国的人都被卷入其中,有多少人因受蒙蔽,听信中共一言堂的媒体宣传,从而对大法犯罪而毁掉了自己,这不是迫害吗?作为我们修炼人,失去了学法炼功的环境,这不是迫害吗,包括一些同修还有的那种害怕,不敢堂堂正正的修炼,这种在精神上的折磨,等等,这不是更大的迫害吗?      正法已经到了今天,慈悲的师父把一切都给我们铺垫好了,就差我们往前走了。请同修们放下人心,该是把大魔头送上审判台的时候了。      以下几点请同修参照:      明慧网文章《诉江不复杂》一文,请同修看一下,个人理解就是根据不同程度的迫害情况,把迫害事实写清楚,然后针对符合哪条法律条款就可以,不需太复杂。      写完后去邮局邮寄或快递,请办回执。拿到回执后可将控告信和回执号码和其它迫害证据一起传到明慧网。不要只寄诉状,要有回执。      有能力的同修请尽量多写一些个人或当地同修们起诉江泽民这方面的事实报道或新闻综述。大法弟子齐心协力做好这件事,是让邪恶胆寒的。    体会到向内找的玄妙   文: 湖南大法弟子      二零零一年底,我从看守所回单位上班,被告知:写保证就回原单位上班,否则不行。我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离开了单位,开始到处打工的生涯。几个月的打工生涯,让我饱受邪恶的经济迫害。做了工拿不到钱,换了工作,发工资时老板又跑了……      一连串的事让我不得不反思:我是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还是走了师尊安排的路?经过一段时间的学法与反思,我终于悟明白了,我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旧势力安排我失去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为生活而到处奔波,自然也不能安心学法、炼功和讲真相救人。我立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尊安排的路。奇迹出现了,单位打电话给我家人,要我回原单位上班,不用写保证了。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我在单位被国保和派出所警察绑架,刑讯逼供使我左臂致残,在看守所我一只手帮助监室的犯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拉近了关系,方便了讲真相。      在看守所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给监室的犯人作三退,让他们明白了真相,选择一个好的未来。近四个月的时间,监室的人全退了。由于我能用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证实大法,连看守所的所长都竖起大拇指称赞我:“好样的!”我想这是师尊借常人之口鼓励我吧。      后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我知道劳教一年只是一个数字,是我有执着,修炼有漏才招来了这场迫害。向内找,找出三个人心:同事之间的情、求出劳教所去的心、仇恨心。      执着找到容易修去难,一层一层又一层,象巨大的洋葱剥不完。上午发了正念,中午脑中又有了;中午发正念铲除,下午又有了……后来同事之情修没了,但仇恨之心一点没去,甚至头脑中反映出不好念头:出去后如何如何对付将我手致残之人,等等。师尊见我不悟,点悟我,使我突然想起《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关羽被杀后,灵魂在空中游荡,并喊“还我头来”。一寺院中住持曰:“你杀的那些人头又谁来还?!”关羽听后隐去。那一刻,我明白了,仇恨之心也随之修去。      一日,监室同修问我:都有谁来看你了?我说:除了家人还有同修。话一出口,我想起以前同修们在监狱、劳教所附近租房子发正念。我想:我只要在劳教所一天就要发正念除魔。这样,求出去的心也没了。几天后,家人和单位把我接回家。我真正体会到了向内找的玄妙。      回家后,我左手萎缩的很厉害,不能动。我每天坚持炼功、学法,也从未把自己当作残疾人。有同修给我出主意,要我做这个生意、那个生意,说一只手也行。我说不去。同修说:你不去怎么生活啊?我说:“我的手会好的。”      在这过程中,也有人心要去:怕丑,怕人知道我是残疾。一日,我与同修坐公交车,有一空位,同修要我坐,我说:“不坐,让别人坐。”同修说:“你是残疾人,你坐。”当时我的头都气大了。但很快意识到:这是去我的那个爱面子的心。      在师尊慈悲呵护下,如今我的手已恢复如初。      修炼中,我觉得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分清旧势力的安排和师尊的安排,用心去感悟、去体悟师尊的安排,就不会迷茫、不会孤独、不会无助。一个最主要的前提就是:要信师信法,修炼的路上才能稳健的走好每一步。      如有不到之处,敬请同修指正。合十。    中小城市应重视对农村讲真相   文: 大陆大法弟子      中小城市的同修基本上都集中在住地附近讲真相,往城市周边和农村去的同修不多,十几年来,重复的就在各菜市场和附近的商铺讲,这些商家为了你买他的东西,谁问他(她)听过大法真相没有?都会说没听过,从而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笔者就见过几次。一次路过菜市场,一同修刚走过,那卖东西的对跟前的人指着同修背影说:这个人每次路过我这儿都要给我放资料,我家已收了不少了。      另一次,我去买东西,就问他听过大法真相没有,他说:没听过,那我就给他讲了大法真相并做了三退。随机又问他:看过大法资料吗?他说没有,可他孩子急忙说,我家已经收了一大堆资料了。这并非是个别现象,老在一个地方讲真相也是不安全的,近几年来,出事的同修大部份都是被恶人构陷举报的,这样也造成了大法资源的严重浪费。还有,同修经常发现丢弃的光盘和大法资料,世人不珍惜并造了业,我们是有责任的。      师父说:“大法弟子不要辜负了正法中赋予你们的伟大责任,更不要使这部份众生失望,你们已经是他们能否走入未来的唯一希望,因此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都要行动起来,全面开始讲清真相。特别是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人人都要出来讲,遍地开花,有人的地方无处不及。”[1]      现在交通非常便利,中小城市坐公交车几站路就到了郊区,那里有众多的生命在等待着我们去救度。当然去农村救人肯定要比在市内辛苦多了,可那是众生的期盼,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也是我们兑现誓约的过程。现在还有很多农民朋友还没听过大法真相,希望同修们都能重视这个问题。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去掉根本执著 真正修炼自己   文: 海外大法弟子      纽约法会刚结束,同修发言稿《醒悟如何实修》中的一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认识到我在利用大法,直接的说,我把大法当成医治自己的药。学法时,我追求学法后的头脑清晰和心情平静。”      我最近一直向内找及思考修炼的根本目地,我有没有象他一样的问题,利用大法追求内心的平静呢?我为什么要修炼?为什么不能修炼如初?无意间看到同修作的曲子中的一句话“功名利禄不长久”,这句话让我彻底意识到了我的根本执著,而且这个执著在我以前来看都不觉的有什不妥,因为它隐藏的很深。      我回想当初修炼就是因为觉得常人的东西太无常,太不长久了,我不想陷在常人悲欢离合的情中与烦恼中,那样会使我非常痛苦,所以我要去掉名利情和许多执著心,从而达到清静、自在及洒脱。我发现长久以来我的修炼,我的去执著大都是建立在因为常人的东西都是带不走的,所以我要放下,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那反过来说,清静自在及永恒是我一直在追求与执著的,我并不是站在更高的基点,救度众生、无私无我的基点来修我自己,从而去掉执著,而是站在为了不受常人的名利情所苦而修自己,这是旧宇宙为私为我的一种体现,求个人解脱,也等于是在利用大法达到自己为私的目地。      回顾我当初得法时的根本目地是不纯的,让我在这几年的修炼中变得很消极及被动,时间长了,还会慢慢侵蚀我对修炼的意志,没有修炼如初的热情,做三件事也变得象在走形式,更看不到大法深奥的内涵,只是从感性上去认识法,没能从理性上不断升华,一直停留在浅层次对修炼的理解,执著于去执著心后的清静自在。由于修炼后的高道德状态让常人经常夸我是好人,或项目中做得好时同修的肯定,让我不自觉的产生欢喜心、虚荣心、显示心,進而执著起名来了。根本执著没去就会不断产生其它新的执著,这些都是在修炼上阻挡着我不断前進的物质。      当我在现有的层次上意识到自己修炼基点不纯时,我的思想更明确了自己的使命,我感到自己神的一面强大了起来,发正念时的能量非常纯净。我个人理解,如果我们每分每秒的修炼,去执著心是站在为了救度众生,无私的基点上,没有一丝想要在大法中求得回报的心,我们所做的一切才有意义,才有力量,我们才救得了人,才配得起大法弟子的称号。      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修炼交流摘录】   ◇我发现师父的《洪吟》里很多诗词特别适合用来讲真相,很多时候自己不知道怎样表达,恰如其分的把师父的诗词背给世人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下面就讲几件用《洪吟》讲真相的事。一次碰见一个中年男子拒绝听真相,我给他背师父的《洪吟二》〈淘〉,他听完说你再背一遍,我就又背了一遍,他立马说:“退!”有一回碰见老俩口,我迎上去,说:“送你们一盘神韵晚会。”“你们反党!”我想起师父的《洪吟二》〈劫数〉,我说:我们师父说:“中原大地 五千文明 风浪不止 西来幽灵 害众生 破古风 人快醒 神州大法开行”(《洪吟二》〈劫数元曲〉)。他们拿上光盘就走了。有人问为什么退,我说:“给你们背一首我们师父的《洪吟三》歌词〈待佛度〉。”有人态度不好,对大法说三道四,我就背《洪吟二》〈无题〉“大法看人心 世人要清醒 神人鬼畜灭 位置自己定”(《洪吟二》〈无题〉)。发神韵光盘时有人问什么节目,什么内容,我说:“我也说不好,给你们背一背我们师父的《洪吟三》中的诗词〈观神韵〉。”他们听完赶紧就接,有时甚至就抢了。一次参加婚礼,人们七嘴八舌议论大法,我说:过去是个男人做了主,是个猫儿避了鼠(方言),你看现在男人也不做主了,猫儿也不避鼠了,过去是儿媳妇伺候老婆婆,现在是老婆婆伺候儿媳妇,都反过来了,我们师父说:“阴阳反背世风伤 堂堂男儿无阳刚 优柔寡断娘娘调 心胸狭小太窝囊 女人刚尖逞豪强 浮躁言刻把家当 贤惠秀美风韵无 柔媚老妖暗中娼”(《洪吟三》〈阴阳反背〉)。大家都很佩服大法和大法师父。我给世人真相资料,有人摇头摆手不接受,我就给他背《洪吟三》中的歌词〈静心瞅一瞅〉。路上走着,干着活我就背诗。有一次我边走边背《洪吟三》中的歌词〈唤醒〉,正巧被一个人听见,就看着我,我给了他一本真相资料,他高兴的走了。引导亲朋好友得法时,我就给他们背《洪吟三》中的歌词〈实践誓约〉。现在很多人拜佛,我就给他们背《洪吟二》〈有为〉、《洪吟二》〈魔变〉,《洪吟三》〈赠世人〉等也是我常常背给世人听的,他们听后都说说的太好了,法轮功真厉害。      ——《大法神奇 促我更精進》      ◇前段时间因为整体配合解体洗脑班,我接触一些外市的大法弟子,看人家修的,还是九九年之前在炼功点上一样的修炼状态,你帮助我,我帮助你,你向内找我也向内找,修的是扎扎实实。把自己当作修炼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善良、很朴实。这些同修给我的触动太大了,回头看看我自己,我向内找吗?我还当自己是修炼人吗?我还在修炼这条路上走吗?协调同修很有能力可是总爱讲究别人,我心里固守的、反感的就是“不爱听不好听的”这心。我们一直想要找个心性好的负责人,有大海一样的宽容和包容;象觉者一样的智慧能在关键时候拿出主意来,带领大家改变我们当地的环境,把当地的一切都理顺好,找了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没找到。我认识到大家都不要把眼光盯在负责人身上,想把负责人“修理”成自己心中的完美形象,然后让她去力挽狂澜,代替每个人应尽的责任,这种心也是私。我把自己当作负责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负责人,不管你是精進的不精進的,都有我们自己能做的事,无论大小,哪怕是一个正念,哪怕是一个支持,我们都有责任把我们自己身边的一小片协调好,这样我们整体就会好。我们地区为什么一直有迫害,就是因为没有形成整体向内找实修的环境,自己不去看着自己的一思一念,旧势力就会去“看着”那些有漏的学员;我们自己主动向内去找,真正在法上提高,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徒,旧势力配管吗?管得了吗?师父说:“修炼的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出现了问题关键是大家如何能够善意的帮助他改好,而不是叫他承担什么责任、去指责他。”(《各地讲法八》〈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我不把自己的认识强加给同修,因为那认识不一定在法上,也不一定适合同修,“真、善、忍”用善心对待同修,珍惜同修,不止是珍惜这个人,也是珍惜他背后无量的众生,珍惜那些翘首企盼的生命。      ——《在跌跌撞撞中走向成熟》      ◇做资料经常需要到科技城、电脑城买耗材、修电脑等。前些年科技城经常有便衣蹲坑,所以同修去那里都很打怵,尤其科技城基本是年轻人去的地方。可我做资料,不能依靠同修买耗材,更不能把危险带给同修。所以我决定,一切都由我自己去买自己去办。有一次我去电脑城修电脑,一位不相识的同修看见了,问我:“你们那儿没有年轻的吗?”我明白她的意思,就说:“有,但是我自己的事就我自己办!”同修听后再没说话。这些年下来,我不但成了科技城里的常客,而且同修说我快成了行家了。对各种耗材,从纸张、墨水、MP3、收音机到打印机、光盘、光盘盒等一切我们需要的东西基本都了如指掌。从价格到质量我能说出各个主要卖家的情况。不但如此,我还和好多卖主成了朋友。虽然他们是常人,但对我都非常敬重。我一去,他们都主动热情的跟我打招呼,有的还告诉我各种耗材价格的涨落情况。只要我买的量大的他们都选在最佳时间给我送到家。象我这么大岁数的老太太经常出现在科技城、电脑城这样的地方,的确很显眼。以前同修经常为我担心,为我捏把汗。但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做的是最正的事,邪恶不配迫害。尤其是我有伟大的师父。师父时刻都在我身边,只要我心正、念正,谁也动不了我!所以在师父的呵护下,这么多年没出现任何危险。      ——《正念使我勇往直前》      ◇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就是收取代理费,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一九九九年以后,邪党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讲法律,用法律的名义迫害大法弟子,由于邪恶自己知道迫害大法弟子是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就禁止大陆的律师为大法弟子代理案件和辩护。但是,一些有人权法治理念的勇敢律师,明白了真相后,不惧邪党的威胁为大法弟子辩护和代理。其实提供的还是正常的法律服务,只是在邪恶的环境下,这些律师也面临着邪恶的打压,所以在这个时期,这些律师的行为显得很正义、勇敢。但是,我们一些大法弟子就对律师产生了依赖的心理,觉得这些律师就是“应该”无私的帮助大法弟子,就是“应该”不求名利的为大法弟子服务,甚至,有的学员期望着律师在法庭上“讲真相”,救度公检法人员。这完全偏离了大法弟子应有的状态。有一位一直为大法弟子维权的律师就说:律师不讲真相,律师只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大法弟子真应该好好想一想了。师父说:“也有人想,全世界这么多民主国家,怎么不发出声音来?联合国这个时候都干啥去了?看上去是这样。其实我告诉大家,这里面体现出一个什么东西呀?我们太依赖人了。如果这场迫害叫人给结束了,大法弟子多丢脸──我们没有证实法,没有从迫害中树立起威德来,我们大法弟子没走出我们的路来。”(《各地讲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任何常人的表现,都是我们修炼人的心促成的。很多不尽如人意的表现、同修家属不满意的表现,等等,都是和我们的心有关。无论如何,律师是常人,常人都为名利情而活着,请律师的时候,可以先和律师签好合同,列明权利义务,说清责任和收费。关键是我们如何做好主角,坚定正念,带动律师让他们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而不是依赖律师,指望律师,不能让旧势力借此钻空子。      ——《忘了自己是主角?》      ◇那是在一年前的事了,我和一同修到火车站赶车,我们在候车厅里贴“天灭中共”的粘帖。我俩被警察抓住了。到派出所里,警察叫我们到候车厅里去再贴一次,他们要照相取证。同修不去(即不配合,不承认迫害)。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我说,可以,但是有个条件,我贴好后,要等我叫附近其他人来看了,你们才能照相,警察同意了。我去贴好后,就当众大喊:“大家快来看呀,天灭中共!”一下就围过来很多人看。警察照了两次相,在回派出所的路上,他们抱怨没照好,我说:“走,回车站,我再贴一次,再喊一次,你们仔细把相照好!”他们不去了,我怎么劝他们都不愿去了。      ——《“把那几个警察叫过来,我给他们也讲一讲”》      ◇就是同修之间互相干扰,虽然看起来是小事,但是后果太严重了,很多同修没有注意到、重视起来这个问题。干扰的方法有以下情况:比如不精進的同修之间互相同修情重,请客吃饭,家长里短的唠,或者上街购物,说常人的东西,办常人的事情。还有一种是党文化重的、不精進的干扰别的同修的方法是采用:夸奖、奉承、捧同修,就是党文化那一套拍马屁的思想。夸对方修的好呀,修的高呀,根基好呀,背法背的好,法悟的好呀,法理清楚呀,救人救的多呀,威德大呀,你看起来真年轻呀,你真有能力呀,协调人真了不起呀。或者实在没有什么夸的了,就弄出常人的东西来夸,你这件衣服真漂亮,你做饭真好吃呀,你真有能力呀,口才好呀,你家条件真好呀,儿子真聪明呀,姑娘真能干呀,孩子们真孝顺呀,房子真大呀,学历真高呀,家庭环境真好呀!张口就是夸人,真是害人不浅。我几乎每次跟同修接触,都能听到同修夸同修的声音,唉,这是对同修在犯罪呀!直接把同修的显示心,欢喜心给弄出来,被夸的同修一起心,就很难把握住自己了,就容易走偏。本地好几例原来很不错的被弄下去的,离世的都有了,后果太严重了。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请在场的同修直接制止,不制止的话,会把我们的环境给弄坏的。没有好的环境,我们如何修?不能让这种情况把我们环境再搞坏了。不能再当“老好人”了,请同修们不要再做这种不负责任的夸奖人的事了,同时人人都有责任制止这种不良的行为。另外一方面,是要精進的同修帮助解决个人修炼的问题,比如家庭关,谁对我不好啦,儿女情放不下,色欲过不去,同修之间的矛盾过不去,这些都是属于个人修炼的关了。遇到问题老想听听别人怎么悟的,遇到问题问别人如何解决?把同修的话当作法,变相的让同修对法犯罪,造成乱法的情况。结果是双方都犯罪了,旧势力借机制造难。很多同修热衷于帮别人解决个人修炼的问题,还觉得这是办好事。请同修们一定放下面子心与同修情份,不要再这样干了,个人修炼的问题自己解决,不要再帮别人解决了,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说严重一点,就是害人害己。再这样下去,谁也修不上去。      ——《请同修们注意小事》      ◇在为人处事上总爱往前顶着干,不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用妹妹的话说我很强势,所以往往处事咄咄逼人,刚硬、冷漠。认为心直口快是好事,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在常人中心直口快也不是好事,用人的话说就是说话不经过大脑,不在意别人的感受,从修炼人的角度讲则是不能忍耐,是自我太强,不修口在造业。知道错了,遇到事情,努力使自己想起师父的法:“一个心不动,能制万动”(《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后的执著〉)“忍是提高心性的关键”(《精進要旨》〈何为忍〉),每天有空就背:“什么是大忍之心哪?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转法轮》)尽可能放下自我,不带情绪、干干净净的说话。作为一个修炼人,我只能传递善的信息,善化别人。      ——《从前“上级领导”回归贤妻良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