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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些公安部门严重践踏公民基本权利的部分事实

进入2000年以来,短短1~2个月中,北京市公安部门对广大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打压明显升级,在有些地区,非法关押、殴打、虐待的暴行已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仅举几个事例:
春节期间,按照中国传统习惯,某位学员去另一位学员家串门,碰巧遇到几位其他学员也在她家,正当大家随意聊起天来的时候,突然几个片警破门而入,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搜查学员随身携带的包,抄走屋主私人珍藏的大法书籍,并以“非法聚集”罪名对在场学员实行刑事拘留。甚至,有一位学员在这位学员家坐客时间不长就回家了,两天后竟被公安人员从家中抓到看守所。他们当中有的人被毫无道理地关押了10多天,其间,家属未接到任何其人去向的通知和原因解释。有的人现仍在狱中未被释放。此事令很多人大为困惑:就因为炼法轮功,出门、会朋友、喝茶聊天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吗?那么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如何能得到保障呢?
朝阳区看守所对待为大法讨公道而绝食的学员,采用了毫无人性的残忍手段,强迫他们进水进食,如上背铐三天又换手铐或脚镣10多天之久;罚其昼夜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准睡觉,最久的长达220小时之久。然后,数九寒天用冷水浇泼到学员身上,使坐在地上的学员整个身子都浸泡在冷水之中。在学员绝食4、5天之后,插胃管,将半斤左右盐掺和着水或豆奶灌入腹中,使其呕吐、叫渴,如继续绝食,几天后再这样灌一次。
602号监室20多名学员因坚持在自由活动时间内集体学法炼功,有多名学员数次挨打。管教叫犯人用擦地板的脏布勒住学员的嘴。有一天,当大家刚静静站立抱轮时,几个本号和其他号的犯人突然闯进来,令每个学员将衣服脱到一丝不挂,扬言“搜身”,稍有不从就劈头盖脸大打出手,他们边骂边打,左右开攻,谁若敢于制止这种做法或敢于声称是自己带头炼的,今后继续要炼的学员挨打最多。有的人脸当即肿起来,有的数天后脸上仍留下无数的巴掌印。而且不分长幼,60来岁的老人也挨打。在这场来势凶猛的暴风骤雨中,同号的女犯人吓得躲进厕所,缩成一团,低声哭泣,她们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可怕的情景。据说,打人的犯人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如果管不住学员炼功,管教和看守所就要责骂、惩罚她们。
通县看守所的情况更为严峻,大法弟子不仅会受到抽嘴巴,上背铐的酷刑,而且还被用大板子往身上抽打;在露天院子里,罚坐“喷气式飞机”达数小时之久。
西城看守所某女监室中,号长、犯人问一学员还炼不炼法轮功,答:“炼”,于是由两人调换着连续往此学员身上泼了数十盆冷水,冻得她浑身发抖。

(2000年2月26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