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对干部,党员及军人的迫害
(更新日期2001年4月30日)

解放军第465医院大法弟子杨广慧被非法判劳教

[1999年-2000年12月,吉林吉林]

大法弟子杨广慧,女,30岁,军医学院教员,正攻读研究生,工作优秀。1999年因进京上访被部队复员处理,取消研究生学习资格。2000年12月,杨广慧带着18个月的孩子,穿着军装到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送回当地后,她丈夫(一个出色的军队人材)受到牵连,一开始,院里决定把她由机关下到科室,还没等到科室,又被作转业处理,在孩子不到两岁的情况下,杨广慧被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劳教所。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9/10447.html


解放军第465医院大法弟子李苏云被非法判劳教 - 其丈夫因此被强制转业

[2000年12月-2001年4月,吉林吉林]

大法弟子李苏云,女,36岁,是一名优秀护士,2000年12月穿军装到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部队判劳教二年,当时春节前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已满,哪都送不进去,但国家总后"关照",硬是把李苏云送进了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其丈夫是个优秀的军医,也因此被强制转业。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9/10447.html


解放军第465医院大法弟子张玉芳被非法判劳教 - 其丈夫因此被强制转业

[2000年12月-2001年4月,吉林吉林]

大法弟子,张玉芳,女,43岁,军医,2000年10月1日到天安门证实大法,12月30日开始失去自由,部队出专人轮流看管,3个月没让回家,不让洗澡。2001年1月在看管期间张玉芳发现乳房肿块,医院作乳癌处理,并作了切除手术,在手术后身体尚未康复的情况下,部队领导决定送张玉芳去长春劳教,目前张玉芳逃出部队的看管,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她的丈夫也是个很优秀的军医,现在被强迫转业。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9/10447.html


二等功级残废军人被打得三根肋骨骨折,喘气都能听到骨头错位响声,小便困难

[2000年2月-,黑龙江巴彦]

黑龙江省巴彦县的孙学,46岁,运输公司职工,二等功级残废军人。2000年2月他进京上访,被县第三派出所“接”回,在派出所被恶警用皮带夹子这头狠打,皮带都打折了。开了15天的拘留证,却关了一个多月还不放。后因集体绝食被放出。5月份传法纪念日,他在家被抓,入狱因保护法轮章而被看守所的副所长任德尊、管教大张和犯人打得三根肋骨骨折,喘气都能听到骨头错位的响声,尿不下来尿,小腹憋得象妇女怀孕一样,后来他把法轮章含到嘴里,压在舌头下面,他们就撬他的牙,把他撬昏过去了,却没发现。以为他咽下去了,才放手。事后他为了揭露邪恶,要求上医院,却无人问津,只是把孙茂俭调到号里照顾他,关了五个多月又因“浮肿”,家人说是肾衰竭而被放出。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8/10430.html


一位警察弟子警服被扒下来,在脊背上用记号笔写上日期,被毒打

[2000年7月,北京]

2000年7月19日,我们于早上9:00去天安门打横幅、发传单。我们被抓、被打后,送到天安门派出所,那里楼上、楼下,前院、后院装满了大法弟子。有一位同修被打得最狠,他是警察,他们把他的警服扒下来,在脊背上用记号笔写上日期。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8/10418.html


原中共党员吉林市大法弟子于立新被超期关押达9个月

[1999年10月-2001年4月,吉林吉林]

于立新,原中共党员,吉林市人。只因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想把修炼大法后身体的巨大变化,亲身体验,向中央领导反映一下。被公安部门送回,虚构罪名被当地看守所超期关押达9个月零17天。2000年10月份又去北京上访,被抓后至今还被关押在看守所。

于立新被关押期间,管教唆使犯人每天要打她一遍,一直打了一个月。让她蹲了三天三夜不让站起来,还用绳子绑在床上不让下地。从关押至今不让其父母、亲人及她6岁的女儿见上一面,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5/10303.html


退休教师宋修云被非法劳教1年,开除党籍,罚款7000多元,右手被打折

[1999年10-,黑龙江佳木斯]

宋修云,女,60岁,退休教师,1999年10月依法进京上访被捕,被非法劳教1年,开除党籍,罚款7000多元。右手被打折,至今仍伤痕累累。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5/10298.html


揭露江泽民集团“依法处理”的谎言

[-,河北石家庄]

受党纪政纪处份的大法学员,也都是违反规定程序处理的。按党章规定应是党小组、党支部、党委逐级讨论,提出意见上报。但河北省水利厅、审计厅、国家安全厅、石家庄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大批法轮功学员,都是先由610办公室决定给以开除、留党查看、撤职、降级等处份,然后再压给基层党组织,走形式表态通过。

责任部门: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 朱庆海 0311-7797764

律师管理处 范处长 0311-7788811-6207

河北省司法厅纪检委 0311-3033074

律师处 刘胜堂 0311-3011294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4/10247.html


北京大法学员单纪明的遭遇

[-,北京]

大法学员单纪明,男,原籍山东,武警部队转业。明慧网曾载其洪法事迹。最近据知情人讲,单被捕数月来,一直被关在北京公安局四处遭受酷刑折磨。单案属要案,罗干曾过问,知情人不敢多言。据透露,单蔑视邪恶,遭邪恶疯狂迫害,各种刑具遍用。其遭遇。泣鬼神,动天地。诚请善良的人士关注单的处境。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2/10195.html


四川省崇州市公安局干部被判劳教

[-,四川崇州]

四川省崇州市干学武,男,50多岁,公安局干部,住局家属院, 被判劳教.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0/10122.html


组织部副局长做错了什么?

[2001年1月,大陆]

2001年的春节八天,我是被作为“犯罪嫌疑人”不准与家人、亲朋好友一起过年,不准打电话、不准下楼,每晚有两名女警察值班渡过的。时至今日仍被监视居住。原因是我曾经给中央写信反映法轮大法是正法;不参与政治,没有组织,不敛财;反映公安部门对法轮功镇压的作法损害的党政机构的形像;并且请中央重新调查正确解决法轮功问题。那封信长六千多字,表达了一个修炼中的党员对祖国人民的拳拳之心。信中附上了我的简历、社会关系以及本人的彩色照片,一切都是堂堂正正的。这其间我还曾经找过有关领导反映真实情况;曾把法轮功真相材料给过我熟悉的同事。也许就这些吧,我实在实在想不起来做错了什么。因为我是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在组织部工作9年,任了十年副局长,没争过一平方,一分钱,把大哥大让给别处使用,做好人的高级政工师,认识我的人没有说我不好的。

元旦前,许多大法弟子已人家中或岗位上被骗进学习班,也有的是在夜晚被强行带走的,至今不放,最长的已有一年多。大年卅上午9点多钟,我正在家准备包饺子过年,被电话约去值班,称办公室没有人(此前已通知我初八上班,未安排我值班,只因给中组部写信,被怪罪下来,又因不转变,“三讲”没过关,被降为助理调研员,并劝劝我退党,我不退,未经我同意,党内除名)。家里人不让我值,善良的我,修炼的我首先想到的是“为别人着想”,他们亲戚多,要吃年饭,我是外地人,没那么多事。于是我冒雨饿着肚子赶去了。事实并非如此,值班只是骗术的一种。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0/10111.html


兵工厂人大代表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0年12月,河北石家庄]

伍建军(矿区人大代表)、仇丽华、李元明是石家庄六四一零兵工厂的干部和职工,都是法轮大法坚定的修炼者。

2000年12月,他们一行10人(和其他几位大法弟子,都是兵工厂职工),冒着种种危险,用智慧走出了层层哨卡密布的工厂。为了避开路上追捕,他们决定从山路行走,当走到半山时,下面的警车都尾随而来了。那时天气已十分寒冷,他们连夜翻山过岭,翻过了几座大山。

当这10名大法弟子历尽艰辛到达北京之后,立即展开了洪法讲真相的活动。其中伍建军、仇丽华、李元明三人被追捕而来的兵工厂公安强行抓回厂里。公安将他们三人关押在厂区,百般折磨、迫害,企图让他们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他们对邪恶的种种手段不屑一顾,一如既往地坚修大法,并绝食7天以示抗议。厂里看到无法使他们屈服,便强行将伍建军捆绑起来,注射了摧残精神的药物。但是什么办法也无法改变大法弟子真修向善的心。部队和公安看到怎样也达不到目的,便将伍建军非法劳教三年。(仇丽华、李元明两人劳教时间不详)。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10097.html


公安干警讲真象被劳教

[-,大陆]

北方某边远小镇,有位大法弟子是公安干警,在缺钱少设备的情况下,用手刻蜡纸,手工油印了近万份讲清真象的材料。他利用自己的条件,把师父经文及时传给被抓、被关押的学员,使他们得以在看守所、狱中向周围人讲真象。他还把讲真象的材料传给附近群众和更偏僻的农村。被发现后他被非法劳教一年。他的妻子在他被劳教后得法,她说:“我丈夫这么好,却被劳教,谁是好的谁是坏的我知道了。我走上修炼道路是对他的最大支持。”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7/10013.html


北京军区学员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左右

[-,北京]

唐友:北京军区学员。单位为了对其进行转化,被北京军区警卫营非法关押一个月左右。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7/10013.html


石家庄市裕东派出所迫害党员 , 干部

1999年12月,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市裕东派出所辖区内的大法弟子较多。石家庄市裕东派出所、办事处盲目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大法弟子进行疯狂镇压、肆意迫害,致使大法弟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有学不能上,小小一个派出所,至今已有19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许多家庭妻离子散,惨不忍闻。追随邪恶之首的裕东派出所所长张忠志、指导员杜亚明,阴险诡诈,在幕后阴谋指使,唆使片警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电话监控、随意抄家、私吞勒索他人财物,捏造罪名非法拘留、劳教,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执法犯法。试问:生活在这样环境中的居民能有安全感吗?下面就是裕东派出所办事处迫害大法弟子实录──

张亚文,女,61岁,党员

*2000年6月19日到天安门和平请愿,被驻京办非法关押1天,被裕东办事处接回后,非法关押4天,单位看管三天,因坚修大法,不转化,被非法拘留15天,办事处带回后,又被非法关押一天一夜,罚款1500元。

*同年7月,被裕东办事处非法关押7天,开除党籍。

陈增慧,男,30多岁,石家庄长安区民政局干部,大专文化。

*99年因坚修大法被单位非法开除党籍、公务员职务。

*2000年2月6日因炼功被裕东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6月28日,依法进京护法,被抓,遭天安门恶警殴打,回石后,被裕东派出所非法监视居住数天后,被非法刑拘1个月,非法罚款3000元,单位至今只发生活费。

石家庄市长安区民政局地址:谈中街1号办公室:6044684局长办公室:6046133

何旭东,男,33岁,原部队副营级干部

*因坚修大法被复员回家。

*2001年春节依法进京上访讲清真象,被裕东派出所非法刑拘40多天,后因坚修大法拒写保证被非法劳教三年。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13/9880.html


广州军区老干部炼功被抓 病危得不到及时治疗

[2000年6月,广东广州]

广州军区联勤部(原后勤部)离休老干部余世愚(70多岁)于2000年6月18日在广州烈士陵园炼功,被关押近一年。期间身体出现病危徵兆,狱方竟拖延了很长时间才让其住院。春节期间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狱方原答应保外回家几天。但最后竟以其一个儿子也是炼法轮功为由,拒绝家属的要求,继续关押。江泽民犯罪集团就是这样对待一个曾经出生入死,为国家奉献一生的老军人、老干部。

广州军区联勤部干休所所长:黄文标 电话 020-87179599- 88118(家),88110(办),88100(值班室)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11/9813.html


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文涛被开除公职、党籍,送去绵阳新华劳教所劳教

[2000年3月,四川绵阳]

文涛:男,37岁.攀枝花市建委总经理,2000年3月被送去劳教,并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5/9644.html


四川武警自白:“那场面真象过去电影里演的侵华日军进村”

[-,四川某县]

四川省某县,公安出动去某乡抓捕大法弟子,同时动用了武警甚至县武装部。在抓捕过程中,数百名乡亲赶来围住公安武警,愤怒地告诉他们这些大法弟子们都是好人,凭什么抓人,如果要抓,我们全村都是学法轮功的,今天若抓走一个人,我们全村几百号人都跟着一起去坐牢。此时警车在人群中缓缓开动,数百乡亲围着警车,不顾公安武警的威胁恫吓,跟着警车前行,有乡亲背着铺盖卷,有上年纪的白发老人,也有怀抱婴孩的年轻母亲和儿童。此场面相持很久,公安武警最终未能带走一人。事后参加此事的人(公安武警)对亲戚说,“当时真是害怕,那么多群众,只觉得自己是在干缺德事,那场面真象过去电影里演的侵华日军进村”一亲戚(大法弟子)告诉他,今后可千万别再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早已深入民心,善恶终将有报的。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31/9511.html


山东省蒙阴县一位小学教师的遭遇

[2000年2月-6月,山东蒙阴]

马福民是山东省蒙阴县旧寨乡的一名小学教师,中共党员,中级职称,从教三十二年,现已50多岁。曾被山东省临沂市授予“模范教师”称号,市骨干教师,多次获县级表彰。他工作兢兢业业,待人又诚实,服从领导,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就因为修炼了法轮功,于1999年8月4日至5日,当局将其关在旧寨乡“值班室”达24小时,并于4日下午和夜晚多次对他进行殴打、体罚。逼迫交2000元“保证金”后才放人。

2000年农历正月十三日,由中共旧寨乡纪检书记刘少武带领党委、政府工作人员23人,动用三辆卡车,将其三代人积攒的家产洗动一空。罪名是:“旧寨乡进京请愿人员的行为是马福民的妻子下的通知。”这纯属无中生有。后来又说是因为其妻子联络他人签名而抄家。所有的家电类,木制家具,缝纫机,液化气灶具,生活资料,准备盖房子和给子女做家具的最优质的木材--楸木板材5方有余全部被抢走,包括小到价值4元的小电子闹钟。甚至积攒多年的棉花、剪了两茬的兔毛,花生种子,豆饼,部份长毛兔,自行车,小推车,连孩子学英语用的录音机全部抢劫走。整整装了三卡车,抄家没收家产价值达2万余元。只剩下了几件衣服和五十年代盖的破草房。屋里屋外一片狼藉,不堪入目。只好在盆上放一“盖顶”当吃饭桌,用砖头支一块建兔窝用的木板放碗具,用木墩子当板凳。

明明是抄家,而乡政府主要人员不让说是抄家。那就是光天化日下的抢劫!乡政府有的人员说什么:“这是政府行为,不存在违法。”不知这是什么政府鼓励的行为?

名为“学习”班,实为非法拘禁。2000年3月14日~6月15日旧寨乡根据县政府的部署,举办了近三个月的“学习班”。马福民和妻子双双被关进“重点班”,全天24小时受监控,男女同室,男女同厕。多次遭殴打。体罚折磨的方式名目繁多,如:长时间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两腿伸直,双手扳脚尖,并几人、十几人轮流从身后用脚猛踢后背、腰部等,一连几十下。用棍棒打,蹲马步,弯腰90度,一次就罚50个“俯卧撑”,扛自行车满院跑等等。

马福民除两次被逼交5400元人民币外,2000年2-5月,4个月的工资全部被扣发,连生活费也不给。6月以后,每月只给200元生活费。从中还要扣除养老保险金、党费、各种名目的义务资助,以及报刊、杂志款,实则发到手的不足150元。至今工资还在继续扣。为此马福民于2000年年底,三次向乡党委提出停止扣发工资,并指出“抄家”和扣工资是违法的,同时递交了书面要求信。当局根本置之不理。连书记都不让见。马福民无奈,只好到县里反映个人情况,并以挂号信的形式给县委书记宋法亮和代县长张广敬寄去个人情况反映信,结果仍是石沉大海。截止2000年底,当局从马福民一个身上逼交5400元,工资扣除6784元,妻子被逼交900元,抄家没收家产价值达2万元,总计达33000余元。马福民一家几乎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一个上大学的孩子和一个上初中的孩子的学业陷于困境。

尽管政府如此对待马福民,他还是无怨无恨,兢兢业业的工作。受到了学生的尊敬,得到了家长的信任,他对社会、对他人只是奉献而并不去索取。政府为什么如此对待这样的好人呢?实在无法让人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在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政府对无辜的炼功者抄家是合法还是违法?无辜扣工资是合法还是违法?把家抄得干乾净净,让你无法生活,是不是剥夺生存权?扣工资连生活费也不给,是不是剥夺生存权?扣发工资是不是剥夺合法收入?更荒唐的是抄家时由乡党委和书记带队、乡司法所人员亲自参加,乡派出所,公安干警亲临保驾,还说什么是政府行为。难道政府就可胡作非为吗?难道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无论做什么违法的事都不算违法吗?蒙阴县“政法委书记”李枝叶在旧寨乡“学习转化班”结业会上讲:“别认为对你们的处理过火,你们实在太气人了。”“气人”?做好人,向党和政府老老实实反映真实情况、说真话、做真事就是“气人”?“气人”就可以如此百般折磨、如此的非法对待吗?这样的政府能让人信得过吗?依法治国是真还是假?

山东省蒙阴县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分子电话号码:

类延成 中共蒙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蒙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电话:0539-4272440 4810697;宅电:0539-4272116;传呼:0539-126-5923233;手机:0-13905392183;邮编:276200

李枝叶 蒙阴县政治委书记,宅电:0539-4273802;手机:139-05490909

王长利 蒙阴县委副书记,宅电:0539-4275552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30/9503.html


江泽民集团株连九族,给大法弟子和家人带来巨大痛苦

[1999年7月,-]

一位大法弟子,得法后改变了以前的坏脾气,家里人都很高兴。七月二十日以后,她告诉丈夫要去上访。话没说完,就被丈夫狠狠打了一耳光,又骂了一通。她守住了心性,没有动气。丈夫被感动了,说了真心话:“我知道是大法把你变好了,可我有啥办法,我又当不了家。”

她哥哥是公安局管法轮功的,公安局长对他下了死命令:你妹妹上访去了,你不把她抓回来,就撤你的职!在江泽民一夥的高压下。她哥哥竟四次对她施压,大发脾气,朝脸打她两巴掌,并大吼道:“你咋不喝老鼠药死去,今天就死去吧。死了谁也不影响。你要不死,我把你腿打断,下不了楼。我养活你一辈子,也不能让你去上访。”她年迈多病的父亲也撕着她的嘴,说:“你再出去炼功、上访,被抓的那一天就是我死在你家里的那一天。”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29/9456.html


东北共产党员在绝食被强行灌盐水插管

[1999年9月-,东北某地]

我今年56岁,是东北大法弟子,99年9月底大法遭到破害和诽谤。为善意向政府讲清真实情况,我第二次上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被非法押回五常后,被关在市第二看守所。为了证实大法,还我师父清白,我绝食了36天,同时我爱人和我一起被非法押送回来。我由于炼功先后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在我们绝食第九天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才放了我们,并每人交500元钱。同时在绝食中,给我们强行灌盐水,插管。直到回家后身体才渐渐恢复。在2001年元旦前后,凡是炼功的就抓,尤其是绝食出来的,怕元旦春节期间上北京,而且公安局政保科有名单,二十九名大法弟子抓住就送劳教。其中有我们俩个,在12月27日,为了不被邪恶带走,我们离家在外。第二天派出所就去抓人了,问邻居哪去了,并说发现就报告。每隔一天就去一次。在这样的乱抓,乱捕的情况下,我们俩一直在外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家中开的食杂店也由邻居照管着。如今想起昔日的同修,倍感心酸,向我这样的情况何止一人,比我遭受更痛苦的大法弟子很多,很多。其中一□c友由于不写出保证书也被迫离家,另一家因散发真象材料,父亲被强行送去劳教所,儿子至今流离失所,下落不明。呼吁有良知的人们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29/9456.html


信访局副局长的上诉状

[1999年7月-2001年2月,河北涞水]

上诉人:刘金英,女,汉族,生于1964年10月26日,涞水县石亭镇石亭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涞水县信访局副局长。由于修炼法轮大法,于1999年7月被隍7d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同年8月12日辞职,现住址涞水县开源路138号地税局家属院。2000年8月10日被涞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因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逮捕。由于罪名实属捏造,上诉人拒绝了在《逮捕证》上签字。同年11月9日,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对上诉人提起公诉,11月30日由涞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羁押于涞水县看守所。

2000年12月27日,上诉人突然被带上手铐、脖子上挂了一个“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刘金英”的大牌子押到军车上游街示众后带到涞水县文化广场,在公判大会上宣判为有期套b刑5年。

上诉人因不服涞水县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想接到《判决书》后上诉,但从公判大会至今已有40多天,仍没见到《判决书》并曾于2001年1月8日书面写材料给法院催要《判决书》,至今没有回音。我不能这样无限期的等下去,只好拿起了这沉重的笔和纸。

在公判大会上,当我被两名干警押到台上时,除了被带上手铐、脖子上挂着牌子外,又加了一根麻绳套在我的脖子上,绳的两头在背后被警察揪拄,他还不时的试着勒我的脖子,用手往下按我的头。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弄不清后加的这根麻绳的意义。因此当宣判时我没记清涞水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第多少号,但当我听到“涞水县公安局曾于1999年7月22日、10月22日因参加非法聚集分别处以15日及10日行政拘留”时,我笑了,这真是天大的笑话!光天化日之下歪曲事实,简直是弥天大谎!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请二审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撤消这份伤天害理的判决,及时纠正这跨世纪冤、假、错案!

一、事实与经过:

自1999年7月以来,我因修炼法轮大法屡遭迫害。请看涞水县公安局到底拘留过我几次?多长时间?什么原因?他们都干了些什么?1999年7月22日、10月22日我在哪儿?

1999年7月20日傍晚,三名公安干警突然闯进我家,说是问一些“法轮□

'5c”的情况。我说:“可以,你们想了解什么,我知道的全告诉你们。我这里的资料很全,你想看什么,我都可以给你们拿出来看。”他们没兴趣看资料,只是问了我一些情况,我就把知道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告诉了他们。

1999年7月21日下午四点,我参加县委六楼的副局长以上干部会议,听到了会上传达的“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及一些具体安排、布暑,散会后回家已是晚上7点。我伺候好公婆和七岁的女儿,忙碌了一天的我揣摩着白天发生的一切,不知怎么做好。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开灯看表已是近12点。我隔窗问是谁,他们说是公安局的,县委孙书记要找我谈话。我答应着穿好了衣服告诉我爱人是领导谈话,就出了门。当我见到几辆警车早已在门口等候时,心想他们也许在执行公务时顺便来通知我,便对干警说:“我骑自行车,一会儿回来方便。”“不要骑了,这车快,回来送你。”我就上了他们的车。到了公安局办公室等了很长时间,才见到孙书记和李秘书长。孙书记问我:“你还炼不炼哪?”我随口说:“不让炼就不炼了。”我知道这样的回答不是心里话,也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但我当时在领导面前实在拉不下面子。对我训斥几句后他们就走了,我觉得谈话结束了就往外走,一个干警拦住了我的去路把我送到了看守所。这时我才发□

'7b自己被骗了。

7月22日下午,我和其他十四名进京途中遣返的大法弟子一起被带上手铐、脚镣录像。直到8月6日我才被释放。出了拘留所我才得知7月25日在涞水县电影院召开了公捕大会,迫害法轮功群众,有七名已被刑事拘留,会上我被宣布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

回到家里我发现那些大法资料不见了,才知道公安抄了我的家。我坐在地上流下了眼泪。心在淌血啊!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及“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一系列通知,8月12日我向县委组织部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交了信访局的所有钥匙。

8月21日下午,刘桂英来找我,说把书全交了很后悔,想上北京。我说我也想去,我们又找了许术亭。8月22日早晨,我们三人去了北京。9月28日晚被三间房派出所留置。9月29日被朝阳分局处以15天行政拘留。9月30日我被保定信访局和涞水公安局的人从那儿接了出来,当天被送到涞水看守所刑事拘留。

10月1日下午、10月2日上午,连续两次我被带上手铐、穿上囚服押到公安局地下审讯室,受尽屈辱及皮肉折磨。我清清楚楚的记得10月2日上午是那县委书记在地下室亲自指挥一帮人对我大打出手。他们把我踹倒在地让我给那县委书记跪着,一阵嘴巴打得我眼睛看不见了,一个人打累了,另一个接着打,有时还共同出击。那县委书记声嘶力竭地叫着:“臭不要脸的,拿电棍去电她!”那个警察没听他指挥,拿了一个带刺的棍子重重地打在了我的后背上。直打得累了,一个人翻了翻我的眼皮才撒开了手。那天我从地下室上来,看到于振刚被绳子捆着押了去。他是“301粮库”的职工,我在外面听到了对他的打骂声。

10月2日下午,当我被第三次带上手铐,穿上囚服押到地下室时,见到了市委书记王□玖,他命令人把手铐打开,平静地问了我几句话,没骂我也没让人打我。我这才感到人间还是有人性、有善念的人存在。我告诉他:“我去北京是为修法轮大法,只要能有书看,能炼功,哪怕打工、当保姆。”

10月6日上午,我又被穿囚服、带手铐押到了公安局政保股,纪检委书记刘耀华对我说:“你影响太大了,你爱炼回家偷着炼去,违着心也得揭批。”我说:“我宁可放弃工作、家庭、甚至生命。”他伸手给了我三个大嘴巴,打完了告诉我:“回去给我写出深层次的揭批材料,8日交给我,写出别的来我还揍你!”回到监室,我非常平静地写了篇《捧给你──真诚的心》,内容是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不反对政府。

10月13日晚上,我被取保候审送到了民兵训练基地靶场学习班,我见到几十名炼法轮功的群众集中在那里,有的被打得满脸是伤,也有的眼睛挂着血丝、嘴角挂着伤。是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单位的人轮流看着。公安纪检委书记刘耀华瞪着眼对我说:“你先考虑一会儿,如果你再说炼,我就开始揍你,打得你说不炼了为止。看见他们了吧,都说不炼了。”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承受能力,又听说我的《辞职报告》没批准呢,一些领导也受了牵连。明知道这也是情放不下,但不好摆脱,就同意“转化”了。

10月20日,我和其他六名法轮功群众从靶场被带进拘留所。10月22日,发给我《拘留证》,日期为10天。实际这次拘留长达49天,直到12月7日我爱人拿了5530元钱,才把我赎去。有530元是交拘留所的:49天的饭费,每天两碗稀粥10元。还有40元“按手印钱”。那5000元交到公安局政保股李增林的手里。我问他:“不开票啊?”他说:“不开票。”我又问他:“这是属于罚款还是属于押金?”他说:“不叫罚款也不叫押金,交了钱你就走人。”而且还得自己写上“自愿交纳”的保证书。这简直就是敲诈!虽然不愿意但那时我从家出来已经三个半月,心想:为了这点钱就没必要在这儿撑着啦!后来我发现这叫助纣为虐。这五千多元钱已远远超出了我上班时一年的所有收入,我为党忠心耿耿工作16年,无论家里有多大困难,也从没向政府伸手要一分钱,这钱交得没道理。

从那儿以后我不再从事任何社会活动,只是做一些家务,接送孩子上学。这么多年我绝大部份时间在乡、镇工作,风里雨里的不说,我的孩子真的比同龄人缺少母爱,吃了不少苦。有一天我爱人拿回家一本1999年11期《河北党风》杂志让我看,那“曝光台”栏目刊登了关于我的文章,题目是“痴迷法轮功,党纪难容,信访局副局长被开除党籍。”我知道这是涞水县纪检委个别人为了达到出名目的而捞取政治资本干的。

2000年7月19日,两名公安干警又到我家说交不了差,把我送到拘留所。7月19日晚上纪检委书记刘耀华、政保股代春杰提审我,我对他们说:“你们不能这样没完没了地抓我,非要逼得我远走他乡,妻离子散吗?炼不炼法轮功是我自己的事,再说我在家里炼,也没犯什么法,你们让我回家吧。我的父亲病着呢,孩子也需要照顾,”我听到的答复是:“你就委屈几天吧!”

2000年7月20日上午,我接到了7月19日就填写好的《拘留证》,“由于仍然坚持练法轮功,处以15日行政拘留。”那时拘留所里关了我们共十名大法弟子,有五人是先后进京上访抓回来的,另五人是从家抓去的。当我得知一个叫张凤芝的老太太已经十多天没吃饭了,就过去问她为什么?她拖着很瘦的身体,用很微弱的声音告诉我:“没有犯法,我不吃这里的饭。”我看到她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问她:“他们打你了吗?”她点点头,掀起衣服让我看她身上的伤。真是遍体鳞伤啊!她的臀部及腿上的肌肉有很多淤血,硬梆梆的,我用手按按几乎没有弹性;胯上还有一个核桃大小的脓包,像个小气球灌上了水,软软的,后背上清清楚楚地留下了男鞋底的印迹,血淋淋的她今年五十多岁,和我母亲的年龄差不多,看着这位朴实的农村妇女受到这样的伤害,我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儿。她告诉我是她们镇党委书记带人亲自下手打的。宋各庄乡隗凤兰、王金花曾被抓到乡里,关在一个小黑屋里,三天三夜没给吃的,也不准她们上厕所。7月19日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们用手把门掀了一块板,从底下爬出来跳墙后步行向北京走,到了张坊以东才赶上了公共汽车。她们到了天安门,警察把她们送到了密云县拘留所。后来由涞水县公安局接回的。陈成兰去北京上访是被送到昌平拘留所后接回的。据她们说北京各大分局装不下了,才把她们送到了周边县,抓的人太多,她们都被编了号。

我刚进拘留所的时候,心里真的不平衡,觉得不该和她们关在一起,我没去北京啊!但逐渐我认识到自己和她们相比确实逊色许多,都是大法弟子,也都是做母亲的,当大法遭到迫害、大法弟子受迫害时,她们却敢于去证实大法,而我想到的只是自己,还有那个家。到了8月3日该释放的日子,仍不放人。

8月3日下午,我要了纸笔,写了“给中央及政府领导的一封信”。王金花、杨振平她们也想写,由于没有文化,我就把她们提供的内容也写在了那封信上,共三方面:(一)、法轮功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二)、1999年7月以来,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情况。(三)、呼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上都是我们十个人的亲身经历。然后我们亲手签了自己的姓名:刘金英、方永连、杨锡芳、张国华、张凤芝、王金花、隗凤兰、陈成兰、杨振平、陈淑英。8月4日下午交了170元稀粥钱后我才被第一个释放。

至此,涞水县公安局已对我进行三次行政拘留(每次都是超期拘留)、一次刑事拘留,累计96天。

我从拘留所回到家中,陆续有一些亲朋好友到家看望我。大热天,又拘留17天,他们也愤愤不平。我就把在拘留所写的上访信拿给他们看,得到了许多人赞同,又有人签了自己的姓名、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8月8日,又有六、七个人签了名,当时我正发愁怎么样能把这封信让中央领导见到,有个大姐说:她的弟弟给中央写的上访信被打回来了,还被义安镇罚款2000元,我才想到了上网最可靠。当有人提出把这封信带到她家去签,我就递给了她,并说:“签名要自愿,要负责任,为的也是有据可查。”

8月10日早晨,我和闫财旭、张娥、李小华一行四人坐出租车去了张坊,见到张建平接过上访信及签名,张建平也上了我们去北京的车,她还带着一个人到北京,我们去了一个左5c友家,把信委托给她们就去了天安门。

在东长安街路边金水桥附近,我们停住了脚。我对李小华说:“你如果想回家,就带闫财旭回去吧,她没来过北京。一会儿我在这儿炼功可能要被警察问。”她们执意不走,我就坐在地下打坐炼功,一会儿警察就过来了。到了天安门派出所,警察告诉我们,“今天光涞水县的,就登记了五十五个,还不算你们六个。”

很快我们被送到保定驻京办事处,当天下午由涞水县万亭镇负责人接回到县党校,晚上我就被转到看守所刑事拘留,一直在押至今。

二、上诉理由:

第一、我没有犯罪预谋也没有犯罪行为,纯属上访性质。往往我知道罪犯做了坏事在躲、在逃,他不敢叫别人知道,更不敢叫政府知道。而我没有任何不好的行为,只是抱着对政府的高度信任去上访。政府也从来没说有冤不让伸哪?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是公民的权力。我坐在天安门前炼功,只是想说明“我是炼法轮□c的,法轮功好。”这一切也都是在炼功被抓、上访被抓的前提下采取的没有办法的办法。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不该讲清真相吗?自己的胳膊自己的腿在家伸伸也犯法吗?就因为我说了实话吗?就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十年文革”也没说动作本身有阶级性啊?

第二、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属实。8月10日,涞水有多少人去了天安门,我根本就不知道。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什么时间去的,怎样的进京方式,做了些什么,除了和我一起去的外我没见到任何人,怎么会给我扣上“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什么法律、哪一条规定炼法轮功犯法?谁定的“法轮功”是X教啊?难道道德回升后的修炼人用健康的身体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也属于“邪”的范畴?哪来的组织?如果不是8月9日闫财旭去我家找我,我都不认识她,而且和我去北京的也完全是个人自愿,谁能让我利用呢?我利用他们对我个人有什么好处呢?在我去北京的前前后后,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发传单的不也没间断吗?那么他们又是谁组织的呢?现在看守所关押着的这十几名法轮功女学员,来之前我和她们都是素不相识的。其实这些都是本人自觉、正念的行为,当大法遭到破害、诽谤时、做为大法中的一个粒子,都在以不同方式证实大法,讲清真象。而这一切完全不是为了个人目的,也不是常人的什么“组织。”

如果不是把我从家中抓进拘留所,也许永远都不会认识她们,怎么会联合写上访信呢?如果非要扣上“组织”的帽子,那么这个组织者就是公安干警。他们随便抓人拘留,而且不按《拘留证》日期放人,是不是在执法犯法?

虽然我写了那封上访信,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签名?是不是道出了众多法轮功修炼者的共同心声?当他们各自亲手签上姓名,住址及电话号码的时候,是不是说明那封信反映了真实的情况,就拿张建平来说,是我最后一次被拘留时在拘留所认识的,8月9日中午从我家拿走上访信,到8月10日早晨6点交给我时,竟有99人签了名并有详细住址及电话。她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农村妇女有那么大能力?如果不是真理的力量,她再有三头六臂也做不来呀!在这样的大气候下,谁填上那一笔的时候,都知道它的份量,都不会感情用事的。而且我没有凑人数的想法,更不存在煽动,都是随缘自愿。

我从1996年9月任王村乡副乡长到1998年5月任永阳镇副镇长,每次人代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都是满票当选。在那些地方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也认识扛5c多大法弟子。1999年7月我受迫害以来,他们当中有不少经常到家中看望我。我如果把上访信拿到那儿,说不定会有更多人签名。虽然有149人签名,但还是有局限性的,只有石亭、义安两镇的,其它13个乡镇是空白。

11月30日开庭时,许多问题我都说明了,但一审法院仍然不依据事实。那些证人,证言也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2000年8月10日至13日,他们在涞水县党校受尽皮肉折磨。在法庭上,当我要求让证人到庭作证时,我说哪怕有一个人作证。没有人答复,写在纸上的那些证人我根本不认识。那天休庭后,就是2000年12月27日的宣判,这实属有意强行定罪。

第三、打压快两年了,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怎么严酷,都没能改变法轮功学员的根本信念,不值得人们深思吗?1999年7月25日,在涞水县电影院召开的公捕大会,7名法轮功学员被押进了看守所;同年9月21日又有5名被判刑事拘留,于9月23日被带到文化广场游街示众;2000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判大会上,被游街示众者达到28名。现在涞水看守所女号押着16人,有12人是法轮功学员,占比例75%。其实每次对法轮大法的打压都成了对大法的弘扬。让更多的人越来越了解“法轮功”,促使更多的法轮功学员上访向世人讲清真象。

“4.25”以来,全世界有那么多人关注“法轮功”,使很多不了解“法轮功”的人成为坚定的大法实修弟子,并以各种方式向世人讲清真象,揭露邪恶,使“法轮功”在全世界得到大力弘扬。

 

就我本人来说,如果不是涞水县公安一次次把我从家中抓进拘留所,我可能不会走到今天。因为我很难放弃家庭、放弃工作去北京上访。一年多来啊,在修炼道路上也曾摇摆、也曾迷惘,放淡名、利、情,说起来容易啊,其实真正本质上的名、利、情却很难割舍,像一只要起航的船,让道道缆绳牵住了我,割断一根又一根。在拘留所,我结识了那么多大法的精英,以各种方式去证实大法,他们的言行才真的让我感到自愧不如。看到一个个朴实、善良的农家妇女被打成那样,哪一个还有善念、良知的人会视而不见呢?大法弟子会无动于衷吗?她们是为证实大法在承受啊!因此,是涞水县公安给我创造了这样的修炼环境,加速了我进入“正法”行列的进程。摔摔打打中成为一名坚定的大法实修弟子,而且越来越坚如磐石,最后确立了自己应该走的正确的路。我深深的感到,当我的生命和正法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意义所在。这是万劫难逢的修炼机缘啊!为了证实大法可以舍尽我的一切!悠悠万事过眼烟云,唯宇宙大法──“真、善、忍”永恒!奉劝世人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错念而造成永远的深深痛悔!

2000年11月30日开庭那天,我因拒绝穿囚服而被带上脚镣。我的手和陈成兰的手铐在一起,走路非常因难,上下车都要人帮忙,上下台阶要两脚一齐蹦,但我的心里非常踏实。带脚镣虽然是苦,但属于我个人肉体承受,如果穿上囚服那是给大法抹黑啊!因为我是为了证实大法而被送上了法庭。脚镣声提醒我走好每一步,更加严肃、清醒地面对一切。我当庭制止了指定律师为我的辨护:“忠心感谢曹律师为我辨护,我不想维护我个人什么。”最后陈述结尾是:“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释放所有无罪关押的大法学员!”

当我走回监室时,女号的所有目光都凝聚在我的两葵7d,看得出她们又是心疼,又是不解。当时晚饭已开过了,一个因销赃被逮捕的女犯人拿出自己舍不得吃的两块点心放在我的手中,我也舍不得吃,到第二天早上我又分给她一块。我是睡在监室的最里边墙根儿,而晚上值班要站在门口。为了不让锁链发出声吵了别人睡觉,我就把铁链子拉直了,弯下腰用手攥住两头,一点点的往门口挪,两个小时站在那里不敢抬葵7d,然后又以同样的方式挪回去。那时我还没穿毛裤,想加点衣服,换洗衣服都不可能。这样的日子熬了20多天,直到12月22日晚上,这几公斤冰冷的脚镣才被御下来。

元旦以后屋里还没有生火,每天干活很累,有时长达14个小时,很多人冻伤了手,我的两个手背也裂了很多小口子。2001年1月10日,陈成兰由于冻手不干活儿被看守所干警手打了两个嘴巴,我禁不住掉下了眼泪,再也不能容忍对大法与学员的迫害,跑到监室外面就喊:“冤枉!打人犯法!修炼无罪!还大法清白!”其他功友也跟着我喊,我第一个被叫出去,由两名武警按住,强行又带上脚镣,这一次带了11天。

这不是参与政治,更不是参与常人的事。如果是那样,我完全可以表面上给政府工作,背地里从事“法轮功”活动,我为什么还要辞职哪?而且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光明磊落的,没有任何怕见人的,我就是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

“其实作为一个修炼的人,过去根本就不管你常人中怎么想。你想我好、想我坏,那都是常人的想法,对修炼人来讲无所谓。谁管你常人怎么样?修的是我自己,人修圆满了走了,常人爱怎么样怎么样,有罪了那人就去承受,不行了就进入历史的淘汰好了,过去就是这样。”而今天大法弟子所表现的慈悲是过去任何生命在修炼中都没有做到的,我们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在痛苦的时候,还能挽救别人。讲清真象对生命都是有好处的。“宇宙中的生命都在重新摆放位置,人不配考验这个法,神也不配,谁动谁是罪。”

一年多来,各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肆诬蔑、诽谤法轮大法、攻击、谩骂创始人。法轮功学员被抄家、罚款、非法拘禁及受到各种人身伤害。涞水县民兵训练基地──打靶场,涞水县党校这些往日人民向往的场所成了迫害“法轮功”群众的魔窟!执法犯法、打人骂人、勒索钱财成了正当的。在涞水县,只要说是炼“法轮功”的,经常被人们这样问:“你去过靶场吗?你去过几次党校?”“去党校”“去靶场”成了法轮功群众受皮肉之苦的代名词。然而这些人哪个没有亲朋好友、家属子女?人民怎样看待我们的政府哪?怎样看待我们的执法人员?是谁在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像?这难道不是为更多的人走向天安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更多正义、善良的法轮功群众放弃自我,走出去上访、讲清真象,告诉他们不要这样做的时候,不正是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吗?而走出来的人多了,却被扣上“扰乱公共秩序”,“闹事”的大帽子。是谁在制造不稳定因素?都是政府造成的。谁不想安居乐业?谁不想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呢?揭露邪恶是为了让他们停止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大法洪传近九年,从1992年5月我师父在北京公开传法至1999年4月25日的七年中,谁听说过炼“法轮功”的去上访、谁听说过炼“法轮功”的有违法行为?大法学员在各行各业做得非常好,这是有目共睹的。村干部们说:“炼法轮功的在交粮纳税中是最积极的,家庭、邻里最合睦。”一些企业的厂长、经理招工优先录用法轮功学员;行政干部中的法轮功学员清政廉洁,不存在贪污、受贿;经商的不再缺斤短两各行各业的法轮功学员在各自的岗位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任何运动都不可能从本质上改变人心,谁也改变不了今天道德急速滑下来的人,而一部《转法轮》能够使人类道德大大回升。虽然在强大的铺天盖地的宣传工具面前我们的声音显得很微弱,但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已经为大法,为大法的修炼者树立了最最伟大而永远的威德。“大法生生不息,长存于世,天地永固。”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不尊重客观事实,对案件定性有误。客观上充当了别人利用手中职权迫害“法轮功”弟子的帮凶,于法不容,于理不容!五年哪!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短的一瞬,而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有人会后悔莫及的。

请二审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撤销一审判决!还我自由!

谨呈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人:刘金英

2001年2月8日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29/9457.html


镇武装部部长綦书杰被秘密通缉

[2000年-2001年3月,山东平度]

山东平度大法弟子坚修大法,揭露邪恶,散发了大量真象材料救度世人。平度公安气急败坏,将许多出家在外的大法弟子秘密通缉,目前平度已有10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十余人被劳教、判刑。綦书杰,原为镇武装部部长,是被秘密通缉的大法弟子之一。邪恶之悚7b将弟子彩色照片分发给各单位、各乡镇、各村庄,甚至分发给很多学员和常人 ,并悬赏举报、抓住其中一人赏洋1000--10000元。为找到被通缉的大法弟子和印刷材料的机器,平度恶警经常无理骚扰大法弟子家属,并监听所有学员电话,经常半夜三更窜至学员家抓人,有的学员连衣服未穿就被抓走,并殴打、刑讯逼供大法弟子,许多学员被打伤打残,家中也被洗劫一空,连锅、盆都被打碎,牛、羊被牵走。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2/9249.html


著名教授于长新教授被判十七年徒刑,老伴被赶出空军大院

[1999年4月-2001年3月,北京]

中国政府一小撮反动势力蓄谋已久的镇压法轮功最早是从军队系统开始的。祖国第一代试飞员,二等功臣,空军学院的高级教官,著名教授于长新教授的遭遇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

去年四.二五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于教授,因为江泽民点了他的名,所以他早就被空军指挥学院的领导们给软禁起来了,专门为他办了两个月的学习班做他的思想转化工作。最后秘密开庭审判,处以于教授十七年徒刑。

七月某日,我去了于教授家,去看望他的爱人姜阿姨。姜阿姨告诉我大院里购置了三台高级仪器。专门用于监听部队家属的电话。另外,大院里还举办了学习班,要求法轮功学员必须参加。学习班上还传达了军委的决定,军人及其家属不得修炼法轮左5c,并勒令每一位参加者写书面保证材料。听到这里我心里明白了:军队提前下手了!

最近从明慧网上得知,姜阿姨被赶出了空军大院,我内心感到很悲怆:一位年近花甲的老太太他们也不放过,良心何在?人性何在?

近日忽又传来内部消息说,一些地区在军队内部,在戒备森严的环境下强行组织观看所谓于教授“转化”录像,料想于教授一定受了很多苦,承受着巨大压力。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1/9208.html


大法弟子吴旭珠被关精神病院,强行用药

[1999年7月-2001 年3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一:受害人情况

吴旭珠,女,45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家庭成员有丈夫,女儿,父母弟妹等。本人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无精神病史。

二:被迫入院经过:

第一次被迫入院是1999年7月25日进京上访后回单位上班,单位给家人施加压力,被二者送入精神病院住院两天,未用药。

第二次于2000年2月9日进京上访,被佳市永红分局押回后,佳市建委主任孙东黎指使副主任李永刚威逼家人,强行本人再次入院。时间为2月14日。

受害人无论在何种方式的迫害下,坚决修炼法轮□c,住院期间,单位用工作,党籍威胁,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出院。并让家人在住院文件上签字。

三:入院后情况

1)医院名称: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又称佳木斯精神病院。

2)主治医生:张学民科主任:薛凤启护士长:李淑清

3)未经任何检查定为抑郁性精神病。

4)未向受害者说明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5)受害者无病,不服从医生用药,被强行捆绑,打,往嘴里塞,不吃药护士不离开。

6)静点(静点药物不详)八天后改口服用药,药名是氯丙嗪弗呱丁醇。

点滴后,口干,涩,燥。舌头不好使,腿站不稳,不能走路。烦躁,浑身疼痛难忍,腿乱蹬。

口服药后,浑身瘫软无力,记忆力减退,头痛,昏睡等。

四:出院情况

在没钱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于3月13日出院。无任何诊断说明。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1/9220.html


山东省蒙阴县杨真方,滕德方被开除党籍,甚至判刑

[1999年7月-2001年3月,山东省蒙阴县]

杨真方 蒙阴县建委 男 50岁 因炼功99年在单位被非法关押40余天;11月刑拘1个月;2000年春节进京上访被刑拘1个月,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后,被判刑2年。

滕德方 蒙阴县老干部局 女 45岁 99年7月进京上访后被单位非法关押20余天,11月被刑拘一个月。2000年3月被送“转化学习班”长达三个多月后,停发工资,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仍遭邪恶迫害,现背井离乡、有家难回。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19/9167.html


原军官因坚修大法被开除军籍,后又强行被抓入转化班

[2000年-2001年3月,吉林长春]

大法弟子姚XX(原军官)因坚修大法被开除军籍。今年春节回家探亲,因在火车站出入口处不踩李洪志师父像被毒打造成耳朵失聪又送去拘留,拘留到期后又强行被抓入转化班。不“转化”就不放人。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19/9156.html


张玉霞,尹小龙两位干警被非法劳教或关押

[2001年3月,甘肃省兰州市]

张玉霞,女,劳教二所干警,在平安台劳教所被非法劳教。尹小龙,女,劳教二所干警,在安宁公安分局被非法关押。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18/9144.html


蒋宗林,陈松柏因坚修大法被开除党籍

[2000年-2001年3月,四川成都]

蒋宗林:男 53岁,家住营门口派出所辖区,1999年12月~2000年6月被强制上转化学习班,2000年春节前无故被拘留15天,2000年7月进京上访被治安拘留15天,被单位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只发生活费,2000年12月再次进京上访被判劳教一年半。曾被非法抄家3次。

陈松柏:男 52岁,经商,因上访被关押38天,非法罚款6000多元,非法抄家1次,被开除党籍、公职,现被判劳教两年半在绵阳新华劳教所。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18/9144.html


人民出版社编辑王粤被转押北京公安七处

[2001年3月, 北京]

北京大法弟子人民出版社编辑王粤经历了15天“转化学习班”折磨之后,仍坚决不转化,现已被直接转到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关押。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16/9084.html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一级警督、大法弟子倪月华被非法关押

[1999年-2001年3月,四川成都]

大法弟子倪月华为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一级警督,其丈夫崔荣昌为四川大学中文系教授。夫妻俩于1999年10月先后赴京上访,押回后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九如村看守所。期满放出后,又被当地望江派出所办了约3个月的学习班。去年“两会”期间,当地派出所以及两人所在单位保卫处,因怕他们再次上访,将他们和另一大法弟子祝嘉琳一起,非法软禁在四川大学校内红瓦楼,派出所和所在单位高价派人日夜看守。在严酷的环境里,他们夫妻二人始终坚修大法心不动。

倪月华现被关押在成都市市大监,监室环境恶劣,拥挤不堪,睡觉只能侧着身子,夜里翻身得全室喊“一二三”一起翻身。1月18日全市大逮捕时,市大监关满了大法弟子,后来,因判刑劳教和释放,弟子们渐渐离去,倪月华所在监室只剩她一个大法弟子。

[消息来源]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14/9018.html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周青龙教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老伴生活不能自理,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无人照管

[2000年10月-2001年3月,北京-石家庄]

2000年 10月上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教授周青龙,因给该院领导写信讲清法轮大法真象被非法抓捕、关押。几个月来,来自学院及总装备部各色人物采取种种威逼利诱。

2001年2月22日下午,军械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员工参加的所谓揭批、教育大会。几名头戴钢盔、身挂子弹袋、手持冲锋枪的解放军战士,将56岁清瘦文弱的周教授押进会场。虚弱、胆怯、如临大敌的作势,引起会场上一阵哄笑。大会主持人曾宣布会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鼓掌;不准呼口号;却没有禁止人们笑。于是,与会人选择了这种唯一没被禁止的发出自己声音的方式。

学院领导宣读了对周青龙教授劳教两年的决定。周青龙的两大“罪状”是:一,给学院领导等人写了8封信,宣传法轮功;二,在他家微机上查出有明慧网的信息。而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他坚持认为自焚者绝非大法弟子,又成了他新的“罪行”。

日前,周教授已被送往石家庄劳教所一大队一中队。 周教授在去年10月被关押之前,还曾因有公开维护法轮大法的言论被送至该院在井陉山区的弹药库软禁,强行转化,失去自由数月。他的白发苍苍的妻子因99年7月20日后,大法弟子频频被抓,受惊吓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孤苦的她常常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而无人照管。学院领导还在多种场合说炼法轮功的人冷酷,老伴病成那样他都不管--只要他写个保证就可以回家嘛!周教授的同事们私下里忿忿不平:老周犯了什么法?是谁残忍地剥夺了他的自由?不愿屈服,不愿从“狗洞”里爬出来倒是“冷酷”了?!

[消息来源]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8/8840.html